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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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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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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北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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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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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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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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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市发改—、民政、《财政、国土、—。建设、价格》、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工作
—。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相关!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五条 】严格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审核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力,度逐步扩大覆—盖面实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衔】接
?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采取集中成【片建设和《分散联动《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新规!划建设的商》。品房小区在土—。地挂牌出让时由【。政府确定同步捆【绑建设比例》为20%左右的经济!适用住房并相应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统一销售
【 第七条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禁止》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行政《划拨:土地变相开发—普通商品《。房禁止任何单—位借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变】相进行实物分—房或普?通,商品房开发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规划红线】。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第十条 经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同意—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贷款资!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在较》小的户型《内实:现基本使用功能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需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切实?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 ,。(一)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其中:一名家庭成员取【得本市市区》。户口必须在3年以上!;单身家庭男性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必《须在:32周?岁,以,上;
— (二—)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7?00元;
— 《 (三)无住【房或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 , (四《)家庭成员中未【购买过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住房并】。且,未,享受过一次性住房货!币化补?。贴,
】已在淮北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不受上—述第(一)、(二)!条款限制
—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优先安置
【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补交款项后该房】。产性质视为完全产】权商品住《房
【。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购买其它住房原!。经济:。适用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照原《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确实需要转【让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回购
【 ? : 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继续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其出售收入应】当按照规定全额缴入!地方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第十四条 【在限制交易期—限内因继《承、离?婚析产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后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期限从原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之日!起计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应在经济【。适,用房所有权证“附】记”栏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继 — :承”:。或“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析产—”,、所占?面积、?。准予:上市交易日期—。及其他相关内—容,
】因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需》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法律文书可!提前办理过户手续】但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将经济!适用住?房作为?营业或?办,公场所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执照;擅自—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收回其住房—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市:以前:有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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