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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关于城市污水!排放接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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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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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经研!。究决定合肥市—城市规划区内污【水排放分期分批实】行统一?。接管特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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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污水排放!。户,应按合肥市排水规】划和本通《知的规定实施—雨,、污分流污水应按指!定的位置《和控制指标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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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水排】。放,实行老城区(环【城路以内《5,.2平方公》里,区域)?雨、污合流其—他地:区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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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城区以?。外地区的《污水:排放:户应当按照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在?污水排放《口,设置具?有格栅和闸门等【设施的专用检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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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市?污水排放接》管工作?分批实施《首批:接管:单位区?域划分为老城区【以,内及以南地区;【长江西路(》潜山路?至环城西路段)【沿线两侧及以南地】区潜:山路(长《江西路至东流路段)!沿线两侧及》以东地区东流路(】潜山路至《美,。菱大道段)沿线两】侧,。及以北地区太湖【路,。(美菱大道至铜陵南!路段)沿线两侧及】以北地?区美菱大道(太湖】路,至东流路段)—沿线两侧及以西地】区巢:。湖路(环城》东路:至铜陵南路段)沿线!两侧及以西地区;】金寨路至南十八岗沿!线两侧以上区域内】的污水排《。。放户必须从收—文之日起抓》紧做好有关工作于】1998年6月底】前完成内部排水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接管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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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地区的《污水排放《。户为第?二批接管单位须【在19?99年年《底以前完成内—部,排,。。水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接管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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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在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前污水排放!户应到市建设委【。员会污水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审批后按指》定的位置接入城【市,污水管道污水排【放户申报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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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单位1】/500《的地形图和》排水平面图各1【份(标?明污水?。排放:口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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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生产产?品种类?和用水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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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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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和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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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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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户未经申【报批准污水不—得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擅自占用》排水设施《。接通:排水渠?管的按合肥》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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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审批前各建设!单位:应到市建设委员【会,污水管理《部门:办理污水《接管审批手》续市城市规划—部门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涉及到》污水排放接》管的,应当征得【市建设委员会污水】管理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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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的污水应《符合: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水质标准(【CJ 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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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污水排放户【。如因:。特殊困难无》法按时完《成内部?。排水系统《改造的务必于—199?7年年底前向市建设!委员会污水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情况】,经审定确认后延】缓接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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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做好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检查》排污单位加强污染】治理限期《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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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各—污水排放户自收文】之日起应指定—专人按规定认真填】报,统一印制的合肥【市污水?排放接管情况登【记,表(见附表)由市建!设委员会污水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登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污水排《放,户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并出具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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