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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关【于城市污水排放接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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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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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经研究决定合肥市城!市规划?区内污水排放分【期,分,。批实行统一接管特】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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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污水排放户应按合肥!市排水?规划和本通知—的规定实施》雨、污分流污水【应按指?定,的位置和《控制指标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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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污》水排放?实,。行老城区(环—城路:。以内5.2平—方公里区域》)雨、污合流其他地!区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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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城!区以外地《。。区的污水《排,放户应当按照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在【污水排放口设置【具有格栅和》闸门等设施的专用检!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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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市污水排放接!管工作分批实施首批!接管单位《区域划分为老城区以!。内及:以南地区;》长江:西路(潜山路—至环城西路段)沿】线两侧及以》南地区?潜山路(长》江西路至东流路段】)沿线两侧及—以东地?区东流路(潜山【路至美菱《大,。道,段)沿线两》侧及以?北地区太湖路—(美菱?大,道至铜陵南路段)沿!线两侧及以北—地区美?菱大道(《太湖路至东流—路段)沿《线,两侧及以西》地区巢湖路》(环城东路至铜陵南!路段)?沿线两侧及以西地区!;金寨路至南—十八岗沿线两侧以】上区域?内的:污水排放《户必:须从收文之日起抓】紧做好有关工作于】199?8年6月底前—完,成内部?排水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接》管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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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的污水排放!户为第二《批接管单位》须在1999年【年底以前完》成内部排水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接管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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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在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前污】水排放户应到市【建设委?员会污水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审批后!。按,指定的位置接入【城市污水《管道污水排放户【申报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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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单位1/500!的地:形图和排水平—面,图各1?份(标明污》水排放?口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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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生?产产:品种类和用水量资料!
】 (三)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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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和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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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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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户未经申】报批准污《水,不得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擅自》。占用排水设施接【通排水?渠管的按合》肥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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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审批前各建设单【位应到市《建设委员会污水【。管理部门办》理污水接管审批手】续市城市规划部门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涉【及到污水排放—接管的,应当征得】市建设委《员会污水管理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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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的污水应符合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水质标准!(CJ 《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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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污水排放户》如,。因特:殊困难无法按—时完成内部排水系统!改造的务《必于:1997年年底【前向市建设委—员会:污水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情况,经审定】确认:后延缓?接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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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做好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检【查排污?单,。位加强?污染治理限期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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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各污—水排放户《自收:。文之:日起应指定》专人按规定认真填报!。。统一印制的合肥【市,污,水排放?接管情?况登记表《(见附表《)由市建设》委员会污水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登《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污《水排放户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并出具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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