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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工程渣土管理规定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合肥!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借》鉴外地市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和蜀山《镇、郊区沿主干【道两侧及《城,郊结合部进行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地下管《网,的铺设或修缮以及】各,类建筑?物的拆迁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等:均应执行本规—定 : , 第三条— 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是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合!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具体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等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指 —   【 ,  (一)制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规划?和计划; — ,     — (:二)审核建》设工程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计划、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三)【统一:调剂余缺和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回?填及清运进行—监,督管:理; 》。。 ,     》 (四)管》。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固定储运场; ! ?     (五)】协调处理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负责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 , (六)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 :第四条 公安、【交通:、规划、拆迁、【建,。管,等管理部门》应,配合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搞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乱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行为都有权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检举 第!二章 处《置管理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资质证!照、图?纸和有关资料向【市环卫?处,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手续并按合—肥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交纳卫生保证金领!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 建筑工程竣工【后经环卫《部门检查合格退回】保证金 ! :。第七条? 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出示:市环:卫,。处核发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证 ! 第八!条 各?类建筑物拆迁—必须到市《环,卫处申请领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证 《 《 第九条 运输!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未经渣《土管理部《门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前须经公安【交通部门核》准清:运路线及《时间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处置证接受】渣,土管理部门的检【验 》 : 第《十条 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市环卫处提出申请!由市环卫处统一安排!并按每吨5元—。的,。标,准向市?环,卫处交纳清扫保【洁处置费 【 : 第十一【条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指定路线清运—和指定地点倾—倒并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托运单位送渣土【管理:部门查核 【 《 第十二》条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量以吨为单位计算!依据工程项目的预决!算或现场核》定,清运量由建设单位】按每吨5元》的标准向市环卫处交!纳清扫保洁处—置费  — 第?三章 罚 则 ! :第十三条 》对违反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环卫《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 :。 :第十条规定除责令立!即停止清运、补办手!续外并?处以500-20】00:元罚款 —    【  (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除?责,令其立?即,停运外并按机动车辆!每车:次100元》、人力车《每车次2《0元处以罚款 】 : 第十四】条 对?不,按指定路线和指定地!点清运和倾》倒的除责令清除倾】倒,的渣土外按机—动车每车次》500元、人力车】每车次50元处以罚!款 — 第十五条— 环卫监察人员执】法时持?建设部统一颁—发,的城建监察证—罚款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单据 凡【罚款100元以下】(含100元)的】由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当场处罚《;罚款1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由区环卫监察中】。队决:定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含:200?0元)由市》环卫监察大队决【定20?00元以上》由市环卫处》决定并分《别发出处罚决定书】处罚未执行前可暂扣!违章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 所有罚没款金!。额上缴市财》政其他有偿服务【。收费:应纳入计划外—。收,入管理 《 》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处罚单》位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处罚》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 第?十七:条 :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 : ,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正《在施工?的单位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市环!卫处:补,办,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