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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程《渣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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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合肥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借:鉴外地市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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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和蜀山镇、郊区】沿主干道两侧及城】郊结合部进行—。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地下管《网,的铺设或修缮以【。。及各:。类建筑物《的拆迁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等均—应执行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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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是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合【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具体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等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指【
《 (】一,。)制:。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规划:和计划?;
【 《(二:),审核建设《工程:。。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计】划、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三)统一调】。剂余缺和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回填及】清运进行监督—管理;?。
】 :(四)管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固《定储运场;
】 【(,五,。)协:调处理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负责【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 (—六)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
第四】条, 公:安、交通《、规划、拆迁、建管!等管理部门应配【合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搞,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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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乱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行为都》。有权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检举?
第二章》 ,处置管理
第】六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资质《证照、图纸和有关】资,料向市环卫处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手续并按合肥—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交纳【卫生保证金领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 :建筑工程《竣工:后经环卫部门检查】合格退回《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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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出示?市环卫处核发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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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各—类建筑物拆迁必须到!市环:卫处申请《领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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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运输】。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未经渣土管理部门!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前须!经公安交《通部门核准》清运路线及时间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处置证接受—渣土:管理部门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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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市环卫处提出】申请由市环卫处统】一安排并按每吨5】元的标准向市—环卫处?交纳清?扫保洁处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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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指定路线清运】和指定?地点倾倒并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托运《单位送渣《土管理部门查—核
】 第十二条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量以吨为【单位计算依据工【程,项目的预决算或现】场核定?清运量由建设—单位按每吨5元【的标准向市》。环卫处交纳清扫保洁!处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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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罚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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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对!违,反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环卫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
《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 第】十条规定除责—令立即?停止清?运,、补办手续外并【处以50《0-2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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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除责令【其立即停《运,外并按机《动车辆?每,车次100》元、人力车》每车:次20?元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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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对不按—指定路线和指定地】。点清运和倾倒的【。除,责令清除倾倒的【渣土外按机动车每】。车次500》元、人力车每—车次50元处以罚款!
第十!五,条 环卫监察人员】执法时持建设部统一!。颁发的?城建监察《证罚款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单据 凡【罚款10《0,元以下?(含1?00:元)的由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当场—处罚;罚款》。1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由区环卫监!察中队?。决定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含!2000元》)由市环卫》监察大?队决定2000元以!上由市环卫处—决定并分别》发出:。处罚决定《书,处,罚未执行前可暂扣违!章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 所《有罚没款金额上【缴市财政其他有偿】服务收费应纳入计划!外收: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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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处罚单位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处罚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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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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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则 】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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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正在施工的单位【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市】。。环卫处?。补办: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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