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合肥市】城市窨井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 合?肥市城市窨井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6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合肥市城市》窨井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窨井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城市窨井设施完好】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市—区窨:井,设施的设置、—维护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窨井设施是—指电力、通讯、燃气!、供热、供水、排】水、有线电视、交】。通信号等各类检查井!、阀门井及其—井框、?井盖等附属设施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窨井设!施的监督管理和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立窨井设施应—急处置机构》(以:下简称窨井处—置机构?)具体负《责窨井设施的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其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据实拨付  ! 规划、《公安、?园林、房地产—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窨》井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窨井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井框、》井盖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交通》荷载标准;推广【使,用统一标准、规【格,的非铸铁《类井盖  — ,第五条 窨井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 (:一)城市道路范【围内:的窨井设施由其【产,。权,单位负责;》无,法确认产权单位的由!该,道路所在《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负责 《 , (二)住宅区内的!。窨,井设施,由其产【权单位负责;无【。法确认产权单位【的由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无物业管!理单位的《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  《。 (三)各单位【内部道路上的窨井设!施由其?产权单位负责;【无法确?认,产,。权单位的由该—单位负责《  ? (四)在建—工程的?窨井设施尚未—建成或者虽》建成但尚未移—交给产权单位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同《一,窨井设施由多家【单位共同《使用且无法确定产】权单位的由窨井处置!机构:。负责管?理维护所需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共—同承担  — 对影响行》人,和,车辆:交通:安,。全无法确认产权单】位或者?管理维护责任单位的!废弃窨井设施窨井处!置机构?应当予以填埋—   《第,六条 窨井设施【管,理维护?责任: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窨井设施!内壁设置标有单位】。名称及抢《修电话的《标志牌;原有窨【。。井设施未设置标志】牌,。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二)建立》健全:窨井设施《档案资?料并将窨井》设施的设置路段、】地,点、数量、编号【、规格、分》布图:及委托的《维护单位等资料【报窨井处《置机构备案  】 (三)配》备窨井设施巡查和维!护专职人员按窨井处!置机构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巡查、维护制度【对丢失、移位、【损毁:的窨井设施及时【予以:补,缺、更换或者维【修 ?  (四)按照井】盖设施的种类—、规格向窨井—处置机构提》供一定数量的井【。盖设施备用件—并保持相应的库【存量:   窨井处【置机构应《当定期向管》理维护责任单—位反馈备用井盖【设施使用和库存情况!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窨井】设施  》 巡查、维修人员打!开井盖进行检—查、维护作业—时应当?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第八条 《废旧、?碎裂窨井井》。盖、井框由管理维护!责任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单:位或者个人在收购、!承运废旧、碎裂井盖!、井框?时应当查验出售、】托运:单位出具的相—关单位的证明和【清单;无产》。权单位证明的不【得收购?、承:运,  ? ,收购人?、,承运人应当如实登记!出售:、托运单位》的名称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收购、?承,运的时间   第!九条 对盗》窃、损毁、违法收】购,与承运窨井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  —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要求在】窨井设施内壁设置标!有单位名《称及抢修电话的【标志牌或《。。。者标志牌模糊不清、!内容难以辨》认的;   (】。二):未建立窨井》设施档案资料—或者未将资料报【窨井:处置机?构备案的;》   (三)【未及时?对缺损窨井》设施予以补》缺、更换《或者维修的; 】  (四)未按照要!求向窨井处置机【。构配送规定数—量和规格的井盖的 !。   第十》一条 窨井设施【。管理:维护责任单位—。接,到报修电《话或者通知》后未及时对》缺损窨井设施予【以补缺、《。更换:或者维修的》由窨井?处置机构《代为补缺、》更换或者《维,修   第—十二条 违反规定收!。购窨井设施》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 承运无产—。权单位证明的窨井设!施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 盗窃、》损,毁路面井盖设施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及》窨井处置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