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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城市管—线工程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肥市城?市管线工程综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地上—杆线(含架空电讯、!供电杆线)地—下管线(含》给水管?。、消防栓、》排水管、《煤气管、热力管、电!信电缆、《广播电缆、供电电】缆等)及管线的隧】道、地沟和其—它在城市道路下【建设的地下工—程(:含人防工《程等)均按本—。。办法执行 !  第二章 【管线工程执照— 第三—条 凡?在本:市规划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各种管线!工,程的:单位必须依照—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管线综合要求进行!设计设计前》须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联以确定管线走向、!设置方式、》平面位置、交叉【口处控?。。制标高、跨越道路的!方法以及《与其:它管线的关系—;在管线工程施工前!须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四条: 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报送下列文件资料 ! ?    — ,一、上级批准文【件; 【 ,  二、技术设】计文件; —    — 三、有关》部门:的协议文件;—  —  四、》管线平面设计—图(1:500-】。1:1000地下管!线应:注,明沟槽宽度主—要横断面与施—工,说明); — :。  :  五《、地下管线纵—横断面施工设计图】及,附属设备《图; ?。    【 六、?交叉:口施工设《计图; 七、架空线!路竖向施工设计图】、杆型及《附属设备图; 【    八】、该工程按》规定已交纳竣工图】保,证金:的凭据 — :第五条? 各项管线工程应按!核准的?。图纸施工如需变更】应报经?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同意《并补送施工》修改图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施】工或未?按核准图纸施工影】响城:规划的由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五章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 在方案审】批和施工过程—中新旧管线发生【矛,盾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 , :    一、临】时性管线服从永久】性管线?; 《    二、【。非主要管线服从主】要管线; —。 :    三、可弯!。曲管线服从不易【弯曲管线; ! ,   四、有压力!管道服从无压力管】道; —    五、【后建单位必须拆除先!建单位设施时应【征得先建《单位同?意并负责修复—方可:施工意见《协商不一致时由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仲裁 【 第八?条 下列管线工程可!免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一》、铁路、《航空、港口等站场】内部的管线; 】    二】、郊区越《野低于10KV的农!业灌溉电力》线、农业通讯广播】线; 》    —三,、原有管线和杆木】的检修 《   第三【章 :管,线工程的施工 】  : 第九条》 为使各《种管线工程》在线路走向和施【工时:间上:彼,。此协调配合施工避】免重复破路各—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向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管线工程建设计!划由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管理部门】和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制定?。。下年度主要管线工】程实施方《。。案各建设《单位应根据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设计【和安排施工计—划 主要架空—线路原则上按—路东、?。路南架设供电线路路!西、路北架》设电信线路布置;】特殊情况报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后】作变更处理 主【要地下?管线:按路东?、路南埋设给水管】、煤气管、供电【电缆路西、路北埋】设排水管、供—。热管、电信电—缆布置 》 第十!。条 管线工程需【征用土地和拆迁房】屋的应按本》市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如—涉及绿化、铁路、河!道、净空、》电信、供电、消【防、测量标志等【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它管线方面—的问题建设单位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 —第,十一:条 城市破》路要从严控制—凡需挖掘城市道路】(含街、《巷路面)的》管线工?程施:工前须向市政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破路许可—手续;施工》所用的管、杆—按,照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堆,放并:。按规定的期》限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须按原路》面质量予以修—复,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管线工程!施工前须经市测【绘队(或取得相应】测,绘,资格的其它测绘【。单位)测量定—线测:量定线如需改动【原设计方案的仍【由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管线?工程施工《或竣工时须按要【求进行施工》及竣工验收》测量 》 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图【及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报送市城!建档:。案馆审核归档—由,市,测绘队将管线—工程现状集中标绘】在,各专业管线图上按年!度汇总后报市建【委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凡】。不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或不按《要求编报工程竣工】图的市规建设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为,其办理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将其保证—金抵作补测补绘费】用 —。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 —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市过去有关管】线建设的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 :。第十七条 》市辖县?、,郊区各建制》镇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