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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水文管理《办法 》 ,     安徽省水!文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    【 省长王金》山 《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文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国—家流域管《理,机,构的水文《管理:活动除外《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水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其—所属的水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水文工作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气象》、农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文工作【 , 第四条》水文事?业应当纳入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水资源规划编【制本:省的水文《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第二章《水文站网建设与【管理 第》。六条省水《文管理机构按—。照省水文发展规划根!据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和长远需要的【原则编制本省—水文站网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省水文!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及河流水情变化!对水文站网》规划适?时作出调整并按【前款规定报》批 》   ?  水文站网的设立!、裁撤、迁移、改级!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水文站网规划— 第七条国家基!本水文站网》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组织建设;—其,他基本水文站网由】省水文管《理机构按照》省水文站网规—划组织建《设 ?有关:单位因科学》研,究、工程《建设、工程》运行管理等需—要设立水文》测,站的应当避免与基本!水文站重复》并符合?水文: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国家基本水文】站网内测站的裁撤、!迁移、改级》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基】本水文站网内测站的!裁撤、迁移》、改级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   ?。 因工程建设需要迁!移、改建基本水文】站网内测站》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做到先《建后拆;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负担迁》移、改建的费用和损!失补偿 》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大中型水【工,程和其他重要水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文站网规划设】立水文测站并与水】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 : 第十!条水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水文站网《管理制?度,确保水文站网—的正常运行》 》   ?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文: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水文】站网的运《行提:供必要的通信—、,交通、水、》电等保障《 ,  : :第,三章水文《水资源监《。测与资料管理—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情、墒情的!动态:监测定期《或者不定期发布水资!源信:息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水文管理机构【监,测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四条水文管—理机构及其》他,从事水?文水:资源监?。测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省水文管理机构!汇交所?获得的水文水—资源监测资料— 【第十五条基》本水文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向社会提《供水文研究成果和】咨询实行有》偿服务 第十】六条:使用下列水文—。资料应当经》省水文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 ,     (一)】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使!用,的水:文资料; 】     (二)水!资源评价《和水环境《影响评价《使用的水《。。文资料;《 ?     (三】)工:程规划设《计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   》  (四)重要的】取水、排水水量资料!和排:。污口设置、》改建:、扩建所《依据的水文资料【; ?  《   (《五)其他作为—执法依据的》水文资料 【第十七条《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未取《得,资质的不得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   第四—章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与发布 — 第十?八条水文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采集水文水》资源情报《并提出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报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水:文管理机《构为编制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需《要使用其他部—门和单位《采集的水文信息【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无偿、及时提供! 第二十条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水文管理机构负!责向社会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 》    向社—会,传播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时应当使》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水文管理机构统一】。发布的预报并标【明发布时间和发布】主,体   第】五章水?文测站设《施和:监,测环境保护》 第二十一条水!文测站设施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文测站设【施和监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 :第二十二条禁—止破:坏、:侵占、毁损下列水】文测站设施 】。  ?   (一》),水文水资源监—测仪器?、设备和装置; ! :     》(,二)水文水资源【监测场?、监测船及码头; ! 《   ? (三)供水文测站!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 《   》  (四)水文水】资源监测《标志:; 》     (五)水!文测站?。专用通信线》路、信?道和通信设施; 】  》   (六)用于】水文水资源监测的供!电、供水设施 !第,二十三条《水文测站测验河【段、:监测设施的保—护范围由水文管【理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下【列标:准,提出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并设立标《。志 :。     (一!)水文测验河段【的保:护范围水位测验断面!的上、下游》。。各1:00:0米内?; 《     (二)!水文监测设施的【保护范围监》测操作室、自动记录!水位台、《过河缆道的支架(柱!)及:锚锭等周边以外20!米内: ?第二十四条在—水文测站测验—河段、监测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一)建》设、设置影响—水文观测《。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障碍物—。;  【。   (二》)种植?林木和高秆农—。作物;? 《 ,    (三)【擅自取土、》采石、采矿、—。挖砂或者进》行爆破作业; ! , ,    (四)倾倒!、堆放垃圾、物【料和:。其他:物品; 【   ?  (五)在水文测!验断面和《监测:场地上空架设—影响水文观测—。的线路; 】     (六)】在水文监测场地放牧!、烧荒、烧窑等;】   【  (七)其他影】响水文监测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在通航—河道:中进:行,水文监测作业时监】测船及?设施应当符合—水上交通《安全规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悬挂有—关标志其他》过往:船,只,应当避?让作业的监测船 !   《  :水文:监测人?员在:公路桥上进行测流】作业时应当悬挂【警示标志过往车辆】。应当减速慢行  !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经批准】。。擅自裁撤、迁移【、改级基本水文【站网内测站的;【 》    (二)使用!水文:资料应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而?未报的; 》 ?     (三)】未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而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 【    (四)【传播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未使用统一发】布的预报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三)、?(,五)项规定的由县】级, ,    —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四)、(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破坏?。、侵占?、毁损水文监测设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项,目、清除障碍物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文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七章》附则 《 第:三十条本办》法所称水文工作是指!为防汛抗旱、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而进?行的水资源监测、评!价等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对江、河、湖、【库,及地下水的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开展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等 】     —本办法所称基本水】文,资料是指通过—对基本?水文测站监测的水文!要素的原始》数据: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整编而获得!的水文资料水文【要素主要包括水位、!流量、泥《沙、蒸发、降水量、!。土壤含水量、—水温、地下水、【。水质等 》    《 本办法所称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是指:水文管理机构对水文!。。要素的?。各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后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水文【情势所作的预测或】者,预报 ?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