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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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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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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 为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促进城市节约—用水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城市!污水经二级处—理,或者深度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 本办【法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净化处理】、供水、计量—、检测?。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 第三条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中水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中《。水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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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环保、?水务等部门编制本市!中水:设施建?设规划作《。为城市节约用水【。规划的组成部分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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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中水《设施和从事中—水经:营活动对《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中水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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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鼓:励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其建!设投资纳入主体工程!投资:
【 (一《)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
!(二)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机关:、企业、大专院校】。;
》 , ? (三)规划人【。口1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集中建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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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日排放水量超过1!千立方米的独立工业!企业、成片开发的工!业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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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对建设、【使用中水设施项目】的单位市政府将【。出,台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制定《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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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中【水,实施的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设计规范—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报建?设、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中水设施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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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中】。。水设施的管道—、水箱等设备—其,外表应全部涂成浅】绿色并严禁与其他】供水设?。施直接连接中—水设施的出》。水口须标有“—非饮用水”字—样
【。 第十条 — 在中水《供水区域内中水【水质符合相关用水】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使用中水
—。 : ?。 , (一)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城市!杂,用水;?
《 》(二)冷却用水、】洗涤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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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观赏:性景观用《水,、,湿地用水等环境【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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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中水供水出】口处应当安装—水质主?要指标自《动检测装置》随时监控出水水质】确保中水水》质符合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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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各项维!护,。。。、检测、水质—。化验等管理制度的】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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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中水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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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中水经营单位在中水!经营过程中应当做到!计量准确按量收【费不:得擅自?停,止供:水因: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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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凡使用中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中水费【。用中水水费应—当低于城市自来【。水,价格具体价格标准】由物价部门依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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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对在中【水设施管理和节【约用水工程中成绩显!著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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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者【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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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淮】北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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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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