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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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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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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促进城市节约!用水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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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城市】污水经二级处理或】者,深度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本办:法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净化处】理、供水、》计量、检测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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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中水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中水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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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环保、水务—。等部门编制本市中】水设施建《设规划作为城—市节约用《水规划的组成部分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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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中水设施和从事!中水经营活动对【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中《水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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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鼓励!。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其建【设投资?纳,入主:体工程投《资
】 (一)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
! , 《。 (二)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机关、企业、】大专院?校;
【 (三—)规划人《口1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集中建筑区;!
:。 【(四)?日排放水量超过1】千立方米《的独立工业企业、成!片开发的工业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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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建设、使用中!。水设:施项:目的单位市》。政府将出台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制定?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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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中水】实施的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设:计规范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报建设?、,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中水设!施,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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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中—水设施的管》道、水箱等》设备其外《。表应全?部涂:成浅绿色并严禁与】其,他供水设《。施直接连接中—水设施的出》水口须标《有“非饮用水”字】样
【。 第?十条 在》中水供水区域内中】。水水质符合相关【用水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使用中【水
【 : (一)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城》市杂用水;
】 《 (二)冷—却用水、洗涤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
》 (三)!观赏性景观用水、】湿地用?水等环境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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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 中水?供水出口处》应当安装水质主【要指标自动检—测装置随时监控【出水水质确保中【水水质符合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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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各项》维护、检《。测、水?质化验等管理—。制度的工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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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中水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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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中水经营单位在中!水经营?过,程中应当做到计量准!确按量?收费不得擅自停止供!。水因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
】第十五条 —凡使用中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中水费—用中水水费应当低】于城市自来》水价格具体》价,格标准由物价部【门依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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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对在—中水:设施管理和节—约用水工《程中成?绩,显著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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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者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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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淮北》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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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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