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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北市城—。市,建筑物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淮:北市城市建筑—物,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    淮北!市城:市建筑物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物配套》设施:建设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达:。到,规划、设计》的各项要求满足【使用功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活动 】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指城市建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较重要的构筑物 !      【本办法?中配套设施包括建筑!物外道路《、广场、绿化—、环卫设施、各类公!用,管线(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消防、雨水、污水!、电信、《有线电视等)等【 ,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物配套设!施,的施工管理并组【织竣工验收 — ?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物配《套设施的规划管【理    】  市?。市容:管理:部门参?与,建筑物配套的环卫】基础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查 】。     》 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建筑物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建筑物【配套设?施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城市—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建设单位应根据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制定建筑物配】套设施建设(设【计,、施工?。。)方案主要包括【     】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 ,      (二)!。绿化平面图; !     》 ,(三)各类公用【管线平面布置—图,;     ! (四)《各类公用管线的施】。工图  【    沿》街,建筑物室外地—面、围墙《、绿化等设计—布局须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将建筑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方案!连同其他应》提交的证明文件【一起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送配套设施建【。设方案者应在建筑】物配:套设施?工程开工《前,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   建设》单位、专《业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查同:。意的建设《。。。(,设计、施工)方案】和单项工程》。施工图施工 — ,   《   建筑物—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实施 ! ? 第七条— 建筑物》配套设?施,工程开工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须办理破占挖【掘、排水许可—、环评文件审批等相!关手:。续 !。第八条 》建筑物配套设施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综合—验收的组成部—分建筑物配套设施】。应当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 !。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配套设施》工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单位可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    (一)所】。有的建设项目—已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建成;—     】 (二)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单项工程质量全部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资料齐全; 】    《  (三)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  (?四)建筑物配—套设施已按规划【。接入城市基础设【施网络; —    》  (五)群—体,建筑(包括住—宅小区)申请分期】综合:验收的?。应,满足以上《四项要求 !。 第《十条 ? 申请建筑物配【套设施验收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图;   】 ,。  (三)》建筑:总平面图《、绿:化总平面图、绿化设!计方案、综合—管线:总平面图等》竣工图纸《; 》     》(四)?规划、?环保:、市政、园林—、消防等单位出具专!项验收认可使用的】文件及资料;— 》    《 (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 ? 第十一【条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建,筑物配?套设施?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建—设单位(《专业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不?具备验收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单位不予验!收;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收 》 第十!二条 验收合格】后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建筑—物配套?设施验?收评价意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和专业施工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后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建筑物配套】。设施验?收评价意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 — 第十三条 施!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没有按照审查】同意的建《设(:设计、施工》)方:案或单项《。工程:施工:图施:工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配套—设施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 :。 , 第十四条 !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将没有【进行验?收的建筑物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建筑:物配套?设,施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 第十五条 !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建!筑物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十六条 综合验!收,。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