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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越权审批】、核:准或:者擅自简化》建设程序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航道建设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航道建设项目项【目单位侵占、挪用航!道建设资金或—者非法扩大》建设成本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项目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给予警告》处罚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航道!建设从业单》位不遵守航道建设】基,。本程序要《。。。求,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航道建设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者安全【事故的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拒绝或》。者阻碍航道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令【其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航【道建设从业》单,位,有关人?员具有行贿、索贿】、受贿行为损害国家!、单:位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八条 交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