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附】则 :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 (一?)燃气是指供给【。。生产、生活使用的】。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天然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
, (二)燃】气,企业是指从事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的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
—(三)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是指为用户供气!的瓶组气化》。。站、瓶装供应站【(瓶装燃气》换气点)《、燃气?汽车:加,气站等;
】 (四)燃气设施】是指:专用于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的各种《设施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气源厂、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储配站、调压【站、计量站、—。供应站?、加气站、各—种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总,称以及用户户内燃】气计量表、金属管道!和阀门等燃气设施;!
《 (五?。)燃气工程是指燃气!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六)!燃气器具《是指使用、充装【燃气的?炉具、取暖器、热水!器、沸水器、冷【暖机:、烘烤器、燃气钢瓶!、调压器等》产品
第五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为生【产、生活《配套自?建的燃气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和安全管理以及采】用管:道集中供《应的沼气、秸—杆气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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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城市管道燃气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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