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四?。章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
—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从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栅外缘起》不少于30米—。;从互通立交和特大!型桥梁两侧隔离栅】外缘起不《少于50米
【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依法划?定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外缘设置!标桩、界桩
【第二十?。五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因公路新建【、改建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调整?被划:入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需】要拆迁时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拆迁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 需要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六条临—近公路?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以及农贸市场等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在公路一侧—与,。公路垂?直,布局:不得在公路两侧对】。应建设?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保证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
《 本条?例实施以前》已,经在公路两》侧建:设的村镇、开—发区、住宅区以及农!贸市:场等不得再》沿公路平行扩建并】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沿【公路两侧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
第【二十:七,条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临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注明建筑物与】公路的控制》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