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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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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8》月,20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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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04年8月—20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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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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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条修》改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上述公路含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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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公路路产)的—行,政管理” 》。。
二、】第十二?条修改为“》在,公路上增设交叉【道口必?须经公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经批准增【设,的交叉道口》应当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 ?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从: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栅外缘起!不,少于3?0米;从互》通立交和特大型【桥梁两侧隔离栅外缘!起不少于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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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临近《公路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以?及农贸市场等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在公路一—侧与公路垂直布【局不得在公路—两侧对应《建,设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保证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
》五、第二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新建、改建公路!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仍【在使用的公路—加强管理保持其【畅通”
!六、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规!定超:限运输车辆未经批】准在公路上行—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七】、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造成较大损】害、当场不》能,处理完?毕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签发》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责《令,该车辆停《驶调查、处理完毕后!应当立即放》行车辆有关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
八】、第:三,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审批【的,遵循: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由批准?者,负责取缔并恢复【原状”
】 九?、删:去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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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第,三十:八条:修改后作为第—三十:七条“?。乡道和用于社会公共!。运输的?矿区道路等专—用公路的路》政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文的文字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
— 本决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
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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