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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 , (200【4年:。8月20《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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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0【4年8月20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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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 一、第二条】修改: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上述公《路含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公路【路,产)的?行政管?理,”
】二、第十二条修改】为“在公路上增【设交叉道《口,必须经公《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经,批,准增设的《交叉道口《应当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从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栅外:缘起不少于3—0米;从《互通立交《和特:大型桥梁两侧隔【离栅外缘《起,不少于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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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临近公路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以及农贸市场等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在公路一侧与】公路垂直《布局不?得,在公路两《侧对应建设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保证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 五、第二【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新:建、改建公路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仍!在使用的公路加【强管理保持其畅通】”
六、!。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规定:超限运输《车辆未经批准在公路!。上行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七,、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造成:较大损?害、当场不能处理】。完毕: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签发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责令该车辆停—驶调查?、处理完毕后应当】立即:放行车辆有关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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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第三!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审批的遵循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由批】准,者负责取《缔并恢复《。原状”
【 ?九、删去第》三,十七条
! 十、?第三:十八:条修改后作为第三】十七条“乡道和用于!社会公?共运输的矿》区道路等专用公路的!路政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文的文字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
— 本决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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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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