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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非机?动,车登记? ,
第四条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登【记
《 , (一)电动自行!。车;
【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三)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人【力三:轮车;
《
(四【)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非《机动车
》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控制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登记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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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登记工作》
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持有《关证明到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未按本规《定登记的非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 非机动车》登记证、号》牌的式样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并监制—
第六条申】请办理非《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
《
, : (一)》。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车辆购买【凭证等来历证明;
!
, :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 申请—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除提—。交前:款,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车辆所!有人符合下肢残疾】条件的证明
【。
第七条非机动车!登记事项包括
】 《(,一)非机《动车:登记编号车》辆所有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名称—和,号码以及《。联系:电话;?
》 (二?)生产?。企业名称车》辆品牌、型》号和出厂日期;【
: ? (三)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事!项还应当《包括:。出具车辆《所有人符《合下肢残疾》条件证明的残疾人】联合会名称以及出】具证明的日》。期
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车辆登》记证和号牌;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对申请人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九条:已,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受让人应当》提供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
》第十条?对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有动力驱动装【置的:车辆不予《登记但在本规定【施,行前已经购买的车辆!所有人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0?日,内凭有效购买凭【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标】志可以上道路行【驶行驶时应当—遵守:机动车通行》。。有关规定《本规定施《。行后购买的不予办】理,临,时通行标志不得【上道路行《驶
— 临:时通行标志》的有效期限》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但: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年临时通行标志】的式样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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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车辆临时通行标志和!非机动车的号牌、登!记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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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省公!安机关应当将—非机动车以及需【要,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的登记?事,项向社会公布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非机动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销售市场—的监管
第】十三条?车,辆登记和《临时通?行标志办理中发生】的车辆标准争议【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车辆进行—检测或者《鉴定
前!款所指的条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省公安机》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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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非机动】车登记和临时通行标!。志办理的收费由省】财政、价格》部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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