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非机?动车登记 》
第四条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登【记
(】一)电动自行车;
!
?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三):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人力!三轮车;
》
: (四)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非机【动车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控!制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登记的总量
!第五: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登记!工作
— 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持:有关证明到》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未按本?规定登记《的非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
非—机动车登记证、号牌!。。的式样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并监制
【
第六条—申请办?理非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
》
(—一):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二)车辆】。。购买凭证等来历证】。明;
》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申请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除提交前款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车辆所》有人符合《下肢残?疾条件的证明
【
?第七条非《机动车登记》事,项包括
!(一)?非机动车登记编号车!辆所有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名称和!。号码以及《联系:电话;?
《 (二)》生,产企业名称车辆品牌!、型号和出》厂日期;《
(三)!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事项还应当包括出】。具车辆?所有人符《合下肢残疾》。条件证明的残疾人】联合会名称以—及出具证明的日期】
《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车辆登记—证和号牌;》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对申请人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九条已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受让!人应当提供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
?
第十条对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有动力《驱动装置《的车辆不予登记但】在,本规定施行前—已经购买《的车辆所有人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0日内凭有效购!买凭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标志可以上道路】行驶行驶时应—当遵:守机动车《通行有关规》。定本规定施行后【购买的不予》办理:临时通?行标志不得上道【路行驶
— 临《时通行标志的—有效期?限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但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年临时!通行:标志的式样》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
第十《一条车辆临时—通行标?志和非机动车的号牌!、,登记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第十!二条:省公安机关应—当将:非机:动车以及《需要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的登记事》项向社会公》布,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非机?动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销售市场的监管!
第十三条】车,辆登:记和临时《通行标志办》理中发生的车辆标】准争:议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车辆进行检测!或者鉴定
!。 前款所指的条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省,公安机关规定—
第十四条非!机,动,车,登记:和,临时通行《标志办理的收费由】省,财政、价格》部门核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