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非机动车登记【
第四【条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登记:
: (》一,)电动自行车;【
: , :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 (三)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人力三轮车;
【
? , (四?),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非机:动车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控制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登记的总量
【
,
第五?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登》记工作
》 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持有关?证明到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未按本规《定登记的非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 非机动车登记证、!号,牌的式样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并监制?
?
第六条申请办理非!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
【 ?(一)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 (二)车辆购买】凭证等来历证—明;:
? :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 :。 申请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除提交前款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车!辆所:有人符?。合,。下肢残疾条件—的证明?。
第七条【非机动车登记—。事项包括
— (一)【非机动车登记—编号车辆所有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名:称和号?码以及联《系电话;
! (二)生》产企业?名称车?辆品牌?、型号和出厂日【期;
(!三,。)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
,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事项还应当包括出】具车辆所有人符合】下,肢残疾?条件:证明:的残疾人联》合会名称以及—出具证明的日期
!
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车【辆登记证《和号牌?;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对申请人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九条已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受让人—应当提供《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
第十条!对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有动力驱动装置的车!辆不予?登记但在本》规,定施行前已经—购买的车辆》所有人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0日内》凭有效购买》凭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标志可以上道【路行驶?。。行,驶,时应当遵守机动【车通行?。有,关规定本规》定施:行后购买的不予办理!临时通行标志不得上!道,路行驶
!临时通行标志的有】效期限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但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年临时通《行标志的式》样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
,第,十一条车辆临时【通行标志和非机动】车的号牌、登记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
第十二条—省公安机关应—当将非机动》。。车以及需要》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的登记事项向社会!公布
?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非机动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销,售市场的监管
【
第《十三条车辆登—记和临时通行—标志办理中发生【的,车辆标准争议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车辆进行检测或者】鉴定
【 前款所指的条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省公安机】关规定
—
第:十四条非机动车【登,记和临时通行标【志办理的收费由省】财,政、价格部》门核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