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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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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OO九—。年九月一日》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文,)的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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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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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禁】。止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提高!资质:等级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对于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提,出的资格审查—条件使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少于9《个的(符合最低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上《述,个数的除外)视为不!合理条件应放宽资】格审:查条件重新发布【公告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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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只允!许设置一项符—合工程项目规模【。要求: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工程项—。目采用专《业承包方式》招标:的根据该工程项【目专业特点合理【划分:专业工程标段一个标!。段只能提出》一项专?业承包资质要求【确因工程专业—需要可增加设置一】项,与工程?相关专业《承包:。资质但最多不得超】过,2项专业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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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应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网】上招标?投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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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明确资《格评审的《内容、标《准和方法《并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按照法律】法规有关组成—评标委员会》的规:定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评审不《得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文件—中,。未明确的事项和【条件作为资格—审查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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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所有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应在招标!文件废标《专项条款《中集中?列出并予《以明确?不得设置不合理废】标条款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应—严格审查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的《设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除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的重大偏《差外其他偏》差均为细微偏—。差不得评定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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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投标负】责制投标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时需要进行!法人委托的应委派建!造师(?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负:责投标报《名、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招:标投标活动并负责处!。理本企业在该项目投!标活动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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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招标项目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全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评标?专家库?中或宜春分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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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或处理》
《 《 (一)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 ? : (二)相关负责】人的近亲属操—。纵投标?或代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
《 —(三:。)泄:露,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和!有,关评标内容的—;
》 《 (四)不按招标】、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
】。 : , , , ,。 (:五)擅自《允许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随意变更投标时!项目管理班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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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设》。计变:更工程造价》不,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和核【准的;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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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上网公?示;: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本市:招标投标市》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一)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的;《
》 (》二)相互串通操【纵投标价格》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的;:
: 》 (三)》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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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允许他人以】挂,。靠方式参与投标的】。;
? (五!)中标后转包、非法!分包的;
】 (—六)施工中以—投标时部份项目报价!偏低等不正当理【由而拖延工》期的;
【 (七)工!程竣工前擅自更换中!标时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班子其他成员】(即: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
《 第十二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各级《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应按程序报—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 (一)一年内被】抽取并接到参—加评标?通知后有三次不按】时进入评标室(迟到!15分钟以》上)或无故不—参加评?标的;?
? —(,二):在评标?时,随意:。扩大重大偏》差的认定范围将【。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规定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的投标文《件评为废标的—;
? : ? (三)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 (四)对存—在明显?错误的评审在复【。议时不?予纠正的《。;
—。 (》五)对?投标文件《存在明显围标—、串标嫌疑不予指出!的;
—。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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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上网公示;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我市招标】代理市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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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借或以办分—公司及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
【 —(二)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 (三)泄露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和有关》评标内容的;
】 【(四)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替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
《 》 (五)不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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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法律及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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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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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规—定从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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