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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办法—。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宜春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O《O九年六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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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城乡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抗震设【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使用和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应】。采,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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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中心城—区及市?本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中【心城区除《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一】)管理和《监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 ? (二)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 ? (》三,)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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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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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动参—数0:.05g《以上的重点监—视防御区一》般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 市中心城!区及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城【区的下列《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必须按照不低于【地震动参数0.0】。。5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6度)进行抗—震设防
《。
【 ,(一)学校1万【平,方米:以下建筑《工,程;
》 》 ,(二)县级急救中心!、中心?血站和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500张》以下床?位的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的》住院楼、《门诊楼;《
!(三)县市》区,政府机关办公楼【;
? , (四】),汽车站、火》车站;
— 》 (五)120【0座以下大型—影,。剧院、6000座】。以下体育馆、小型体!。育场、?2.:5万平方米以下【会展中心《和商场、《商贸:。中心、?大,型写字楼、》旅游集散中心—、市县级《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会!展,中,心(展览馆)、艺术!。中心、敬老院、【。福利院、老》年活动中心、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建筑;!
!(六)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开发—区;
【 :。 (七)》高,度,超过:5,0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酒店?、宾馆、公寓) 】
—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不论地【震动参数大小都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选址的【必备内容必须进行抗!。震设:防而未经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及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而?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审批
】
第六】条 :下列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一)交》通工程
! 1、多孔跨】径,总长大于100【0米或者《单孔跨径大于—150米《公路、铁《路干线的桥梁长度大!于1000米的隧道!城市道路上的大跨】度桥、高架》桥、地下铁》道、地下公路、【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
】 2、铁路!、公路干线上—的大中城市火—车站与铁《路枢:纽工程、《一级汽车客运—站;
— 3、新建!、,扩建民用航空—机场:5000吨级以【上港口工程
】
》 《 (?二)能源工程
! 《 1?、市电力调度—中心;
》 — ,2、单机300兆瓦!以上:或者规划容量800!兆瓦以?。上的火?力发电厂;
【 , 3、】单机容量《100兆瓦或者总装!机容量300兆【瓦以上的水力发电厂!;
《 ? 4《、,枢纽变电所》和500千伏以上】变电站?。(所:)、500千伏【以,上线路大《跨越塔?;,
》 : 5?、,抽水蓄能《。电站;
》 》 6、大型工矿企!业的自备电》厂
?
— (—三)广播《电视、通《信与信?息工:程
! 1、市广播电【视中心主《体工程、高度在1】00米以上或—。者总:发,射功率大于20【0千瓦?。的广播电视发—射塔;
《
】2、通信枢纽工程】、本地网汇接—局,、,应急通信指挥用房和!金融、证《券、:保险、铁《路、民航、电力【、海关、《税务等重要信息系统!工程
?
! (四)工【业与民用建筑、公】共,设施
】 1、大—型的矿山、化工、】石化、钢铁》、,有色金属等工程【;
! 2、?市领导机关办公楼;!
: ,。 3【、100米以上【高层建筑《工程或者平面和竖】向的结构《均不规则的建—筑工程;《。
《 : 4、》1200座以上大型!影剧院、6000座!以上体育《。。馆、大型体育场、】2.:。5万平方《米以上?会展中心和》商场、1《万平方米《以上教学楼;
【
5!、省级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
:
【 6、?市急:救中心、中心血【站和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 , 7、500张以!上床位?的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的住院楼、【门诊楼;
—。 8、!规划人口5》0万以上城市各【类救灾应急指挥【中心、邮政枢纽;】
《 9—、,城市日供水1—0万吨以上和—日污:水处理?。。20万吨《。以上的?主体工?程;
— 10、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大型建(构》)筑物
【
—。 , (五)特殊【工程
?
【 ,核电站、核》反应堆、核供热装】置及核废料处理【工程
?
【 《 (六)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 ? 1、重—要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生》产和仓储设》施工程;
— 2】。、研究、《生产:和存放传染性生物制!品和细菌《。与病毒的设施—工程:;
《 3、】。3万立方米以上【的贮油工程气态【5万立方米以上【、液:态100《0立方米以》。上的贮气《工程大型长》线输油、输气管【道输送?。设,。施工程;《
? ? ?4、10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水库:和Ⅰ级挡水坝—;
! 5、大《中型:化,工工程;
【 ,。 ? 6、大》Ⅱ型尾矿坝
】
— , (七》)其他?。工,程
《 , , , 1、位于【地震动?参,数0.05g以上区!划分界线5公里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
! —2、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边远地《。区的建?。设工程?;
! 3、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城市、长距离生命线!工程及新《建开:发区的?建设工?程
【。 第?七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按照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并!到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进行业务登》记接受管理和监【督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抗震设防!要求
》 —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
】。 : ,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对抗震设防【措,施进行监理》建设单位不》得拒绝和阻碍—抗震:设防的设计和施【工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选址阶段向》工程所在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申请】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后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行为
— 》。 (一)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书面告知建设—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同时告知】发改委、国》土、: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
》 (—二,)一般建设工程【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第十:条 已经建》成的下列《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由》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人按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抗震性能鉴【定意见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 (一)【属于重大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
,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物【、构筑物;
】 (【三)列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
】 ,。 , ? (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筑物、—。构筑物
》。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村镇规划和农【村建房管理》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村镇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引导】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的建《设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良场》地
【 ?。 农村的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公用建筑必须根据】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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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所【产生的技术服—务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有权会同建—。设等:专业主管部门对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不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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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工程投资总】额不足?2,000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二)对工程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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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或!者不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责令改正并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予以《处罚
【 (一—)对工程投》。资总额不《足2000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二)!对工程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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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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