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宜春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规定(暂行) 】 袁州区政府市直!各单位   —。 宜:春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规定(暂行)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十月!十六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宜春中心城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规划监督管】理是指经《规划审?批的建设工程从【规划公示、施—工许可、放线验线】、,竣工验收到房—屋权属登记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以及】未经规划审批—的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宜春市中心【城规划?区 第二章 规划!公示及放《线验线 第四条】 建设?工程经市规》。划咨询委员会审定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必须在施工》现场:就规划设计、—监管责任人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第五条 规划【。。部,。门在规划公示的【同时应将《建设工程审》。批结果?书面告知城管—部门: 第六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依法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书两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经规划部》门现场放线后方可动!工, ?第七条 《规划部门现场—放线后?必须书面告知城【管部门? , , 第八条 规—划,部门须对建设工程基!础、二层楼面、【屋顶分阶《段进行验线验线合】格后建设《工程方可进入—下阶:段施工 第九条! 房管部门接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后由市建设》局牵头城管》、消防、人防、中心!城区管?委会:等部门参《加进行现《场查勘符合经审【批的:规,划设计要求才—能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三,章 施工《许可 ? 第十条 建设工】程经规划审批—后建设单位》必须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凡须》招,投标:。的建设工程》招标工程面积必【须与规划审批—面积一致 第十一!条 已经确定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一)《建筑围档、工地大门!、,出入口硬化建—设和余土清运及“】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  ! (二)《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规定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 (三)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 (四)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按照规?定向建?设部:门申请办《理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五)【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办理了委托》监理:手续;   (】六)按?规,定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的与预拌混—凝土:企业签订《了使用合同》;   》(七)办理》了排水、排污管网接!入手续; —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认真核对申请面积超!过规划审批》面积的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四!章 :综,合,验收 《。第十三条《 凡:属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工程—竣工后由市》建设局牵头》。城管、消防、人防、!中心城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配—套设施必须与—工程建设同步—建设同?步到位分期》建设的可以分期组】织,综合验?。收但配套设施必【须基本满足入住【条,件, 第十五条 综合!验收合格的在办【理竣工验收》有关手?续后移?交工程档《案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否则房管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  :。第五章 职》责划分 第—十六条 《建设、国土、—规划、房地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同时以书面形【式函告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予立案?查处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应》予以制止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立案查处同时以书】。面形式?函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暂停为被立】案查处?的违法?建,设项:。目补办有关审批文】件和证照 第十七!条 :凡取得规《划“一书两证”【。并,已放线的建设工程】由规划?部,门为主进《行监管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应予以制【止并及时书》面告知城管部门 】。 第十?八条 未取得“一】。书两证?”的:违法:建设工程或已取【得“一书两证”但】。未经:规划放线的建设【工程:由城管部门为主进】行,。监管负责发现—、制: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单体工程》验收面积《。超过审批面》积不足1%的补交规!费补办手续;1%-!5%以内的补交规】费和土地出让金【。并处:以罚款;5%以【上的予以拆除或没收! 第二十》。条 凡是未经审批、!公示、放线、验线】、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任《一环节的建》设工:程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伪造审批手!续的:。一律视为违法建【设予以拆除或没【收 《第二十一条 已【取得规划《“一书两证”并经规!划放线后《的建设工程存在违法!建设行为规》划部门未及时发现、!制,止、告知、依法【提出处理意见的主】要追究规划部门责任! , 第二《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按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办》事的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 第:二十:三条 凡未取得【规划“一《书两证?”或:虽取得“一》。书两证?”但未经规划放线】的,建,设工:程未:被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的主要追】究城管部《门责任 》第二十四《。条 城管部门—未按规定查处或查】处不:力的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涉及的责《任,追究按照《。宜春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参照执行 【。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