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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  :    《经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二O:。O七年六《月八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    ! ,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样、表?格、: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 !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并委?托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市,、区)应定期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城建】档案目?录并接?。受市城建档案馆的业!务,指导 ? 第四!条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对城:建档案事《业的投入保证城建】档,案事业与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 】     — 建设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应【重视城建档案工作】。把城建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与城市建设事—业同步发展 !     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五条》 , 城建档案馆主要】接收和管理》以下档?案 ?      【(一)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   ?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计划统计、科!研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归《档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 ! : , 第:六条 对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时应当领取!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印发的编制及移交!建设工程档案告知书!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   (《一)工程档案—是否齐?全、完整; !  :   (《二)工?程档案是否》整理立卷立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   《   (三》。)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情况;  ! ,   (四)工程档!案,签章手?续是否完备竣工【图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 —第八条 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发现工程》档案:不真实、不齐全【的建:设单位应《在限期内进行补充】、整改;《  》    预验—收合格的城》。。。建,档案:馆应及时《签署: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 《 第九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档案未《能达:到预验收要求—或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 : ? 第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将全部?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报送城建《档案馆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签发—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备案机关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第十!一条 ? 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分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涉》及结构和平面—。布,置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原》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 , 第十【二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单位!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自形成】之日起本单》位保管使用3—至5:年后应当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根据需要选【择接收 【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 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的管理依照建设】部的规定执》行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编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档案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为其提供有偿技术服!务 !。第十:。四条 重点—建设工程的档案工】作还应当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 , 第十五条 ! 城建档案馆必【。须,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接收的城】建档案?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整理并做好!。保护、?保密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 ,   ?  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采用新—技术逐步实现城建档!案工作现代化 ! ?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馆要为利用—档案提供方便—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编纂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  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充分利用城建!档案确保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防止危?害事故的发生 ! 《 第十七条 在城!建档案?馆查阅复制本单位】移交的档案只收档案!。复制成本费;—查阅利用非本单位移!交的档案《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利用 【 ? 第十八《条 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城—建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 : ,。 第十九条 — 违反本规定—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理 】 ,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 第二【十一条 《。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二,条 :。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三条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