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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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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 , 经》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OO七—年六月八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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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
《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样、?表格、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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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并委托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市、《区)应定期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城建档案目录并!接受市城建档案馆】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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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对城建档案事业的投!入保证城《建档案?事业与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
》 ? 建设—。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应重》视城建档案》工作把城建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与《城市建设事业同【步发展
】 ? 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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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城建档案馆【主,要接收和管理—以下档案
【 (一】)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 :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 ,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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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计划统计】、科研?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归档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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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对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时应当领取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印《发的编制及移交建设!工程档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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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一】)工程档案是否齐】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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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程档案是否—整理立?。卷立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 》(三)?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情况;
】 , ,。 ? (四)工程档【案签章手续是否【完备竣工图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
第八条 ! 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发—。现工程档案不真实】。、不齐全的建—设单位应在》限期内?进行:补充、整改;
! ? , , 预验?收合:格的城?建档案馆应及时签】署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 第九?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档案未能达》到预验收要》求或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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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将全部】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报《送城建?。档案馆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签发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备《案机关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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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分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涉及结构!和平:面布置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原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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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单位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自形:。。成,之日起本单》位,。保管使用3至5【年后应当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根据需要选择—接收
《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 — 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的《管,理,依照建设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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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编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档:案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为其提!供有偿技术服务
!。
第十】四条 ? 重点建设》工程的档案工作还应!当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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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城建档案馆必【须,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接收的城建档!案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整理【并做好保护、—保密: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 — 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采:用新技术逐步实现城!建档案工作现代化】
【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馆要为利用】档案提供方便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编纂》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 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充分利《用城:建,档案:确保: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防》止危:害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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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在城】建档案馆查》阅,复制本单位》移交:的档案只收档—案复制?成本费;查阅利用非!本单:位移交的档案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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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 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城?建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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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 违反?本规定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理
!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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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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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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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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