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九江—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   九《江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2,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和国家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减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评估等 】 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 第四条《 市、县《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    《 规划、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第五条 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防雷减灾的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加强雷电灾害预警!和监测系《统建设;制定—雷电:。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本市防!雷减灾的能力 第!六条 下《列场所和设施必【须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     !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定的一、二【。、三类建(构)筑】物; 《     (—二)石油、化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或者贮存场所;】。     — (三)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 ?     》。(四:)通信?设施、?。。广播电视系统和电】子信息系统; 【  :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防雷技术规范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   ? 太阳能接》收装置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采取防雷!措施:避免雷?电(:击)事故 》 第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八条 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相应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或者】施工 ?  :    《防雷:产品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验,机构:。。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产:品 第九条—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资】质等级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禁止无》证或者超出资质等】级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 第十》条 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设,计方案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交付施工】      【。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单《位应当向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    《  (一《)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和设施的【基本:情况;    】  (二)防雷装置!的设计方案、施工】图文件; —     (三【)建设项目》综合:布线图; —   ?  (四)》防雷装置设计单【。。位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书; 《  : ,  :(五:)采用的防雷—产,品的技术性能—资料 ?      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还应当【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书 ?第十一条 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收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书经审核不符合!国家防雷《。技术规范的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并《重新申请审》核   》   经审核—同意的?防雷装置《设计方案确需变【更的申请单》位应当按原程序报审! :第十二条 防雷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防雷装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申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     ! ,(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      !(三)防雷》装置施工单》位的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书; !     (四【)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书; 【     》(五)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六)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第十!四条 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是否按】照审核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进行核实经!验收合格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出—具合格证书办理相关!验收手续;》经验收不合格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书面告?知,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定期》检测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对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在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书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十,六条 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保:证防:雷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十七!条, 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雷减灾?安全责任制度并指】定,专人或者委托—物业管理单》位负责防雷装置的维!。护发现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 】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气象主管!机构接到雷电灾【害报告后应》当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雷电灾害》情况并?视灾害严重程度启】动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   雷电》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九条 雷电灾—害,发生地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开,展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查清《雷电灾害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措施调!查和鉴?定,报告应当同时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第】二十条? 市、县两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地《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提出:防雷减灾建议—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第二十一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擅自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拒绝法定防】雷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三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施工或者—防雷装置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雷击爆》炸、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等责任性事故【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气象主管【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