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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 :市建设局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防洪排涝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等会同计划、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城市排水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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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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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市建设局应当按】照城市?排水规划《和市政建设》的需:要分期提出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城市重大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市【建设局应当组织科学!论证并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第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根据城市!排水规?。划配套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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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市规划、【国土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排?水规划统筹划定城】市排水设《施,用地及其保护范围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审批手续—城市排水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排水设施】建设应当实行雨、污!。水分流?尚未实行雨、污水】分流的地区应当按照!市建设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分流【。改造
第八条 自!建排水设《施应当符合》城市排水规划—单位自?建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应当《纳入其综《合开发计划住宅【区自建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应当纳入本市】住,宅配套?建设:。计划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设》。施工程其设计、【施工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城市—排水设?施施工应当实行工程!质量监理制》度并依法实行招投】标
— 承接城市排【。水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十条 】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验收自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时市建设局》应当对排水工—程规划落实情况和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查验》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有关资料移》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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