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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     九—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5: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江西省?九江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结合!九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 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第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第七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获?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  —   ? (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 ,  (二)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三):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   (《四)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    (五)【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驶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六!),。运输车?辆具备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第—九条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二条 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工地】出入口和《消化场地出入口【必须采取《硬化:措施:并配备冲洗设—备车辆不《得,带泥上路在运输【建筑:垃圾线路上》应配备足够保—。洁人员?。做到边?施工边清《扫,及,时冲洗路面每—日6OO之前必须清!。理完毕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十五】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弃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市区白?天一般禁止运输建】筑垃圾(4O—O至:21O?O)特殊情况须【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批准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十七条? 建设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意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   ?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条: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三条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    《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