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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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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吉安!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家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和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建设项目!是指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或以—国有资产《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各种房屋建筑】、设备设《施、交通能源、【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包括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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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国家建》设项目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依照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计和】处理部门和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及社会?中介机构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不能替代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 第四条 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按项】目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只有一【个投资主《体的国家建设—项目由管理该主体的!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审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的国家》。建设项目由》管,辖其中投资比—例大或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投资主体的】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审计
—。 第?五条 ?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管辖范围内的国家建!设项目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也可》以直接审计下级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国《家建:设项目?但应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六:条, 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物资】采购供应、》社,会中介机构等—。单位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审,计上述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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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特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参与》相关审计事项的审计!工作
第八】。条 对于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下》同)的国家》建设项目必须由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对】于投:资额:小于10《0万:元的国家《建设项目一般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且】信誉好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进【。行审计(《建设单位《应将委?托情况抄送审计机关!备案)社会中—介机构必须将审计结!果抄送审计机—关并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负责审计机!关负责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社会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建设!单位或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单位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行为必须》及时报?告审计?机关
第【九条 ?。按国家?明确:规定和市《人民政?府要求?必须进行开》工前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审计机关提】出开工前审计申【请审计机关对项目】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当年资金是否落!实等内容进行—审计对?经审:计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国家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开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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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对建设—期较长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应当进行在建工程!跟踪审计
— 第十一》条 :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财政部—门对于有财政—资金投资的国家建】设,项目:应,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查)并报送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有关部门应依—据审计结果》办理:。竣工:决算批复和竣工验】收手续
— 第十二条 —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在,未经审?计机关审计和—财政部门决算批【复前建?设单位应当留—有不少于概(—预)算总造价—。15%(装》。修工程为2》0%)的资金—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必须办理而未办理开!工前审计《的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三条【处以总?投资额1《%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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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审计机关【提供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供!应、工程监理、社会!中介机构《等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审计的由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按审《计要求期限提供有关!资料接受审计—监督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留》足余款的经》审,计,后,已,付的工程款大—于审计确定的工程】造价部分《视同已签证多付工程!款根据国家六—部委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收缴财政《(先由建设》单位支?付)并责成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追?回多付的工》程款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还》应写:出书:面说:明
第十六条! 建:设、设计、施工【、采:购供应、工程监【理等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计机—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对!。应移交其它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
第十【七条: 社会中《。介机构?在审计?活动:中弄虚作假、隐【瞒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由审计机关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并由有《关部门给予》其降低资质或取消】资格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从审、保守】秘密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则要!追究审计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十】九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审计《局负责解释本办【。法实:施以前有关文件同】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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