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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州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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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府?发〔2012〕【25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 : ,抚州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江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普遍!性问题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1]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省或者市出资】、融资经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查批!。准以及经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查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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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项目》稽察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全过程—或,。者主要环节中与审查!批准事项有关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 】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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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市发—展和改?革部门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稽察办)具体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任务项?目稽察工作包括【专项稽察和》日常监?督检:查
《 稽察办履】行,下列职责
】 (一)监督检!查被稽察《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
— (二)监】督检查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
【 (三)监督】检查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概算内!容执行等情况;【
(四!),对被:稽察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五)跟踪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
—。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稽察!办的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拨付
第—六条 稽察办应当!根据: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于每年3月—底,。前拟定本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商市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确定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七【条, 稽察办应当按】照,。。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开展稽察工作—上级发展和改—革部门以及市人【民政府安排稽察的】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应当?及时组织稽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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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察办!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重大《违规嫌疑的项目【或受理投诉》举,报的项目《报经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同意后可以开展稽】察,工作
第八条 】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稽察人员《与市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人员联?合进行稽察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稽察《工作:
第九条 【。稽察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 (二)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保守秘密;!。
》。 (三)熟悉】项目建?设和管理具有财务】、审计、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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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稽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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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稽察办不【得将稽?察人员派《。至其曾经管辖、【工,作过的重大建设项目!或者其近亲属担【任被稽察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建设项目单【位从事稽察工作
! 稽察【。人员与?被稽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
第十一条 !稽察办应当》在实施稽察3日前向!被稽察单位送达稽察!通知书;必》要时稽察《办,可以直?接持稽察通知—书实施稽察
第十!二条 《稽察人员实》施稽察?时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 , (一)【听取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在被稽察单【位召开与《稽,察事项有关》的会议参加被稽察】单位与稽察事—项有关?的会议?;
— (二)查阅【被稽察单位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要求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出说明—。;
(!三)进入重大建设】。项目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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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向参加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的有关单位、个人】了解情况;
! (五》)向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了解【被稽察单位的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工程质?量情况?;
? , (六)【根据发?现的问题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参建单位进行!延伸稽察核实有关】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稽察】办报经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同意?。。后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检验》、鉴:定等:服务
第十三【条 稽察人—员有权要求被稽【察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合同、协议—、报表、《财务原始凭证—等资料和情况;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和相关《单位调查了解—被稽察项目》的有关情况;有权就!被稽察项目的事项向!有关人员《提出:质询:
》 被稽察单位应当!接受稽察办依法进行!的稽察如实向稽【察人员提供与重大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报告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不得《销毁、拒绝提供、】隐匿或者《伪造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接受稽【察
第十四条 】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稽察人《员的稽?察工作向稽察人员提!供被稽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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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同?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避免重复检】查
第十六—条 稽察办应当】。就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向被《稽察单位核实情况】并书:面征求被稽察单位的!意见
— ?被稽察?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稽察办》提出:书面反馈《意见被稽察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反馈意见的视!作认可稽《察办:的意见
【 稽察人—。员在稽?察中发现重大建设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生态环境》。、资金安全等问题】。以及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和有关部】门专题报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稽察人员应当!在稽:察工作结束后20日!内提交稽察报告稽】察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是否】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分析评价》;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情况的!分,析评价?;被稽察单》位的工?作业绩和信誉评价】;存在的《问题被稽察单位【。的,意见处?理建议等
】 稽察报—告经稽察《。。。办,。审核后报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依据职!权作出?稽察处理决定对重大!建设项目《存在:严,重问题?的处理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被稽察?单位书面反馈稽【察,结论并将《稽察结?。论告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重大建设】项,目所在县(区)人】民政府?
》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稽察处!理决定被稽察—单位应当执行认真】进行整改并按—要求期?限将整?改结果报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稽察《办应当跟踪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
被稽!察单:位对稽察《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有关书面材料之日!起15日《内,向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另行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并提出【复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被稽察单《位对复查意见仍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稽察人!员实施稽察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泄《露,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
【(二)接受被稽察单!位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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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被稽《察单位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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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参】加被稽察单位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
《 :。 (五)在被稽!察,单,。位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六)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条 】稽察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被稽【察单位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的;
《 》(,二)与?被稽察单位串通编造!虚,假稽察?。报告的;《
—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被稽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冻结—或暂停拨《付建设?资金、暂停项目建设!、暂:停,有,关县(区《)或:部门同?类新:项目审查批》准,和建设资金安—排”的处理决定【。
? (一)违】。反项目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的;
》 (》二):。未按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或者:逃避、拒绝》接受: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的;
!。 : (三)《弄虚作假骗取—政,府投资?、融资的《。;
】(四)?资金:使用不?符合投资概算内容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的:;,
: (—五):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建!设,地,址的;
】 (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
? ,。 ? (七)管理—不善、弄虚作—假造成建设项目严重!超概算?、质量低劣、损【失浪费或责任事【故的;
》 (—八)其他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
】 》对被稽察单位的【处理涉?及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县(区)!。人民政?府职责权限的—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移交—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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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的!处理决定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对被稽察—单,位的处理结果应当】抄送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县(区)人民政府!对被稽?察单位的违》。法行为不《作处理的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可:以报请市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或者县(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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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在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被稽!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拒绝、!阻碍稽?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 (二—)拒绝、故》意拖延向稽察—人员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 , :(三)销毁、隐匿】、伪造?有关文件资料的
! ? (四)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第二】十五条 国家、】省和市出资、—融,资经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项目市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确定需要》稽察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稽察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制度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有权采取》合,适的方?式向稽?察办举?报稽察?办对举报内》容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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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受理?举报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二十】七条 县(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 本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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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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