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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州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 抚府发〔》201?2〕25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    抚》州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江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普遍【性,问题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1]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省或者市出【资、融资《经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查批准?以及经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查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   —。  : 本办法所称项目】稽察: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全过程或者主要环节!中与审查批准事【项有关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市发展和改!革,部门:。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稽察办》)具体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任—务项目稽察》。工作:包括专项稽》察和:日常监督检查 【   ?   稽察办履【行,下列:职责 《     (—一,)监督检查被—。。稽察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  》    (二)监督!检查: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 ?  :    (三)监督!检查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概算内容执—行等情况; —      (【四)对被稽察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    (五)跟】踪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  ?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五:条 : 稽察办的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拨付 《 第六条 》 稽察办《应当根据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于每—年3:月底前拟定本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商市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确:定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七条 稽!察办应?当按照?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开》展稽察工《作上级?发展和改革部门以及!市,人,民政府?安排稽察的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应当及时》组织稽察《      【稽察办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重大违规嫌疑的】项目或受《理投诉举报的—项目:报,经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同意后可以开展】稽察工作 第八】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稽,察人员与市》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人—员联合?进行稽察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稽察!工作 第九条【 稽察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    《(二)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保守秘密;【    —  (三)熟—悉项目建《设和管理具有财务、!。审,计、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第?。十,条 ?稽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     稽察办】不得将稽察人员【派至其曾经》管辖、?。工作过的重大—。建设项目《或者:其近亲属《担任被稽察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建设—项目单位从事稽察工!作  《   ? 稽察人员与被稽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 第?十一条 》稽察办应当在实【施稽察3日前向【被稽察单位送达稽察!通知书;必》要时稽察《办可以直《接持稽察《通知书实施稽察【 :。第,十二条 稽察人】员实施稽察时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     》(一)听《取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在被稽—。察单位召《开与稽察事》项有关的会议参【加被稽察单位与稽】察事项有关的—会,议;    【  (二《)查阅被《稽察:单位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要求: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出说明;  】  :  (三)》进入重大建设项目】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    《  (四)向参加】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的有关单位、【个人了解《。情况;  —    (》五)向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了解被稽察单—位的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工程?质量情况;   !   (六)根【据发现的问题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参建单位【进行延伸稽》察核:实有关情《况 : ,     根据【工作需要稽》察办报?经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同意后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检验、鉴—定等服务 第十】。三条 稽察人员有!权要求被《稽察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合同【、,协议、报表、财【务,原始凭证等资料和】情况;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和》相关单位调查了【解,被稽察项目的有【关情况?;有权就被》稽察项目的事—项向有关《人员提?出质:询, :     被稽察单!位应当接受稽察办】依法进行的稽察【如实:向稽察人员提—供与:重大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报【告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不得【销毁、?拒绝提供、隐—匿或:者,伪造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接受稽》察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稽察人》员的稽察工作—向,稽察人?员提供被稽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五条! ,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同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避!免重复?检查 第十六条 ! 稽察办应当—就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向》被稽:察单位核实情—况并书面征求被稽】察单位的意见  !   ? ,被稽察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稽察办?提出书面反》。馈意见被稽察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反馈意见的视作认!可稽察办的意—见, :     稽—察人员在稽》。察中:发现重大建设—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生?态环:。境、资金安全等【问题:以及: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和有关部门专题!报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稽察人员应当】在稽:察,工作结束《后20日内提交稽】察报:告,稽察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是否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分:析评价;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情况的《分析:评价;被《稽察单位的工作业】。绩,和信誉评价;存在的!问题被稽《察单位的《意见处理《。建议等    】  稽察《报告经稽察办审核后!报,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依据—职权作出稽察—。处理决定《对重:大建设?项目存在严重—问题的处理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被稽察单位】书面反馈稽察结论】并将:稽察:。结论告?。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重,大建:设项目所《在县(区)》人民政府 —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稽察处理!决定被稽察单位应】当执行认真进行整改!并,按要求期限将整改结!果报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稽察办应》当跟踪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 !。      被稽】察单位?对稽察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有关书面材料【之,日起15日内—向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另【行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并提出复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被稽察单位对复查意!见仍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稽察人—员实施稽察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泄露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     【 (二)接受—被稽察单位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     ! (三)《在被稽察单位报销费!用;   —   (四)参加被!稽,察单位?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 【 ,   ? (五)在被稽察】单位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   ?  (?六,),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条 稽察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被,稽察:单,。位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的;  !    《。(二:)与被稽《察单位串通编造虚】。假稽察报告的—; ?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 被稽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冻,。结或暂停拨付建设资!金,、暂停?项目建设、暂—停有关县(》区)或部门》同类新?项目审查批准和建】设资金安排》”的处理决定—   《   ?(一:)违反项目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的;   !   (二)—未按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或》者逃避、《拒绝:接受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的;》   《   ?(三)弄虚》作假骗取政府—投资、融资的; 】     》 (四?)资金使用不—符合投资概》算内容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的;》    》  (五)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建设》地址的;《      (】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 《     (七)】管,理不:善、弄虚作假造【成建设项目严重超】概算、?质,量,低劣、损失浪费【或责任事故》的;    【  (八)》其他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 :。 ,     》对被稽?察单位的处》。理,涉及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县(区)人民政府职!。责权限的《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移交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     重—大的处?理决定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对—被稽察单位的处理结!果应当抄送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县(区)人民政】府对:被稽察单《位的违法行为—不作处理的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可以】报请市?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或者县【(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第二十?。三条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在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 第:二十四条 被稽】。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拒绝、》阻碍稽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    (二)拒绝!、故意拖延向稽【察人员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 ,    《 ,(,三)销毁、隐匿【。、伪造有关文件资】料的   —   (《四)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第二十五条》。 国家、省—和市出?资,、融资经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项目市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确】定需要?稽察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稽察》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制度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有权采】取合适的方式向稽】察办举报稽》察,办对举?报,内容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  ! ,   ?举报: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受理举报】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二十七?条 县《(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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