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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管理办法【。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 鹰潭》市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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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第一》条, 为: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水泥!制品和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包装!。直接通过《专用设?备出厂、运输、储】存和使用《的水泥
【 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拌:。制,通过专用运输工【具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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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 发展改革、—建设、城管》。、交通、公安、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下同),应当按照】散装水泥《发放:。能力不?低于总生产能力70!%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有:。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发放能力未【达到总生产能—力70?。%的应当《采取:措施逐步达》到
第六》条 水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依法加强质量【、计量的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出【厂时应当《向用户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 水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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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
【第八条 市城区范围!内(:含鹰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龙岗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
【 县(市)城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具—备条件的县(—市)由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城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 》前款的具体实施范围!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各—自的实?际确定
— 大中型交通、】能源:、水利、港口等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
第九条 应【当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水泥?。制品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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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使用特种类!型水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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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施工—。现场50公里以【。内没有?散装水泥供》应,或,30公里以内—没有预拌混凝—土供应的;
! (三)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运输工具无法!到,达作业现场的;
! (四】。)水泥总用量不超过!30:吨的:;
(五】)工程建设项—目混凝土累计使用量!在5:00立方米》。以下或者一次性使用!混凝土量《在50立方米以【下的
第十条 本!办法规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在编【。制概算、预算和上报!。计划时应当按—照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要求编制】
前款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 市工?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乡发展规划、预】拌混凝土《需求量?以,及道路运输负荷等】实际情况按照布局】合,理,、,保护环境的》。原,则编制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布点《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县(】。市)要按全市总体】要求规划布点并报】市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设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当符合—混凝:土搅拌站的布点方案!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对符!合布点方案取得相】。。应资质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市—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列入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不得!向,未列入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和没有相应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购?。买产品
第十二】条 运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应当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并保】持,车况:良好、?车身清洁防》止污染环境
! 对因工《程建:设施工需要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限时通行路!。段,。的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专用运输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予,通行:
第?十三条? 鼓励水泥生产【。、经营企业在农村设!立散:装水泥?销售网点为农—村建:设使用散装水泥提】供服:务提高?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
第十四条 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道路、》。停车场地和照明、】。水源等基本条件【混凝土供应企业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混】凝土:
第十五条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政府性基金是国家支!持散装水泥》事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按江【西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的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者》减免专?项资金对拒不—缴纳专?项资金的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机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而未】使用的由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每】立方:米混凝土处以100!元罚:款,或者每吨袋装水泥】处以3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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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而未使》用的由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建设单位按每立方!米混:凝土处?以,100元罚款或者】按每吨?。袋装水泥《处以30《0元罚款但责任属】于施工单位的—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关于预拌混凝土】企业布?点方案规定》的由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批准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的《。;
》 (二)擅】自,改变专项《资金征收范围、标准!和办法或《者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和罚款的;
【 《 (三)不征【收专项资金》的,;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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