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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四章 地震应】急救援  !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 —。   ?市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和,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报《上一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三十七条 下列!单位必须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  (一)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  ! (二)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大型:文体活动场》馆、: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   (三)】矿山:、水库、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等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经营管理—或,。者生产储备单位及】。其他大型《厂矿企?业;   (【四)广播电视—、金融、保》密、档案、》文物等特《。。殊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 ?   (五)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应当编制地震!。应急预案的其他单】位   第三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地震【应急指?。挥场所?建立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快:速响应系《统和基?础数据?系统配备《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通信、交《。通等应急装》备 :   第三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安消》防、武装警察、医】疗卫生、矿山—企业等专业救援队】依法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建:立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单位和?组织应当组织志愿者!积极参加《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本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志愿》者,。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建立:管理、联动和—协,调机:制组:。织,培,训与演练  【 第四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编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专项规划 【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专项规划要求统【筹利用社会公共资】源组织地震、—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园林等—。有关部门利用—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学校操场、人防【工程:等公共场所》与设施或者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其他场所统筹协调!。。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   新建、扩建、!改,建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当按照国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当完善配套》的交通、供电—、供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并具备安全避【险、医疗救护、【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   第四—十一条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成】后市、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及其周围设置—明显指示标志—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场,所、设施、物—资等进行维护—和管理 》  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大型文【体活动场馆、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应急疏散通道【   《市、: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的维护和《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  : 第四?。。。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和紧急调用制度城乡!建设、?市政:公用、水利、经【济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对铲车、《挖掘机、吊车—等各类大《型机:械设:备及特种救援设备每!年定期进行》调查登记并及时纳】入全市地《。震应急救《援,拟征用装备》数,据库   第四】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应急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应急管理、地震】。、发展改《革,、城乡建《设、民政、安监【等有关部门》每年定期对》各项地震应急工作】监督检查 —  第四十四—。条 地震《灾害发生《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实施地【震应急与救援行【动的决定、》命,令和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根据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需》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征用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场地征用《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场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给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