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17-2017 建标库

附录B  结构或构件的变形容许值

B.1  受弯构件的挠度容许值

B.1.1  吊车梁、楼盖梁、屋盖梁、工作平台梁以及墙架构件的挠度不宜超过表B.1.1所列的容许值。

表B.1.1  受弯构件的挠度容许值

    注:1  l为受弯构件的跨度(对悬臂梁和伸臂梁为悬臂长度的2倍);

        2  [vT]为永久和可变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挠度(如有起拱应减去拱度)的容许值,[vQ]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挠度的容许值;

        3  当吊车梁或吊车桁架跨度大于12m时,其挠度容许值[vT]应乘以0.9的系数;

        4当墙面采用延性材料或与结构采用柔性连接时,墙架构件的支柱水平位移容许值可采用l/300,抗风桁架(作为连续支柱的支承时)水平位移容许值可采用l/800。

B.1.2  冶金厂房或类似车间中设有工作级别为A7、A8级起重机的车间,其跨间每侧吊车梁或吊车桁架的制动结构,由一台最大起重机横向水平荷载(按荷载规范取值)所产生的挠度不宜超过制动结构跨度的1/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