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17-2017 建标库

A.3  大跨度钢结构

A.3.1  大跨度钢结构体系可按表A.3.1分类。

表A.3.1  大跨度钢结构体系分类

A.3.2  大跨度钢结构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跨度钢结构的设计应结合工程的平面形状、体型、跨度、支承情况、荷载大小、建筑功能综合分析确定,结构布置和支承形式应保证结构具有合理的传力途径和整体稳定性;平面结构应设置平面外的支撑体系;

    2  预应力大跨度钢结构应进行结构张拉形态分析,确定索或拉杆的预应力分布,不得因个别索的松弛导致结构失效;

    3  对以受压为主的拱形结构、单层网壳以及跨厚比较大的双层网壳应进行非线性稳定分析;

    4  地震区的大跨度钢结构,应按抗震规范考虑水平及竖向地震作用效应;对于大跨度钢结构楼盖,应按使用功能满足相应的舒适度要求;

    5  应对施工过程复杂的大跨度钢结构或复杂的预应力大跨度钢结构进行施工过程分析;

    6  杆件截面的最小尺寸应根据结构的重要性、跨度、网格大小按计算确定,普通型钢不宜小于L50×3,钢管不宜小于48×3,对大、中跨度的结构,钢管不宜小于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