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17-2017 建标库

12.4  铸钢节点

12.4.1  铸钢节点应满足结构受力、铸造工艺、连接构造与施工安装的要求,适用于几何形式复杂、杆件汇交密集、受力集中的部位。铸钢节点与相邻构件可采取焊接、螺纹或销轴等连接方式。

12.4.2  铸钢节点应满足承载力极限状态的要求,节点应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σ1、σ2、σ3——计算点处在相邻构件荷载设计值作用下的第一、第二、第三主应力;

          βf——强度增大系数。当各主应力均为压应力时,βf=1.2;当各主应力均为拉应力时,βf=1.0,且最大主应力应满足σ1≤1.1f;其他情况时,βf=1.1。

12.4.3  铸钢节点可采用有限元法确定其受力状态,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承载力进行试验验证。

12.4.4  焊接结构用铸钢节点材料的碳当量及硫、磷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结构用铸钢件》GB/T7659的规定。

12.4.5  铸钢节点应根据铸件轮廓尺寸、夹角大小与铸造工艺确定最小壁厚、内圆角半径与外圆角半径。铸钢件壁厚不宜大于150mm,应避免壁厚急剧变化,壁厚变化斜率不宜大于1/5。内部肋板厚度不宜大于外侧壁厚。

12.4.6  铸造工艺应保证铸钢节点内部组织致密、均匀,铸钢件宜进行正火或调质热处理,设计文件应注明铸钢件毛皮尺寸的容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