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17-2017 建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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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12.1.1  钢结构节点设计应根据结构的重要性、受力特点、荷载情况和工作环境等因素选用节点形式、材料与加工工艺。

12.1.2  节点设计应满足承载力极限状态要求,传力可靠,减少应力集中。

12.1.3  节点构造应符合结构计算假定,当构件在节点偏心相交时,尚应考虑局部弯矩的影响。

12.1.4  构造复杂的重要节点应通过有限元分析确定其承载力,并宜进行试验验证。

12.1.5  节点构造应便于制作、运输、安装、维护,防止积水、积尘,并应采取防腐与防火措施。

12.1.6  拼接节点应保证被连接构件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