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17-2017 建标库

9.3  构造要求

9.3.1  加劲钢板墙可采用横向加劲、竖向加劲、井字加劲等形式。加劲肋宜采用型钢且与钢板墙焊接。为运输方便,当设置水平加劲肋时,可采用横向加劲肋贯通、钢板剪力墙水平切断等形式。

9.3.2  加劲钢板剪力墙与边缘构件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板剪力墙与钢柱连接可采用角焊缝,焊缝强度应满足等强连接要求;

    2  钢板剪力墙跨的钢梁,腹板厚度不应小于钢板剪力墙厚度,翼缘可采用加劲肋代替,其截面不应小于所需要的钢梁截面。

9.3.3  加劲钢板剪力墙在有洞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钢板剪力墙的水平受剪承载力时,不应计算洞口水平投影部分。

    2  钢板剪力墙上开设门洞时,门洞口边的加劲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劲肋的刚度参数ηx、ηy不应小于150;

        2)竖向边加劲肋应延伸至整个楼层高度,门洞上边的边缘加劲肋延伸的长度不宜小于6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