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单边连接的单角钢
7.6.1 桁架的单角钢腹杆,当以一个肢连接于节点板时(图7.6.1),除弦杆亦为单角钢,并位于节点板同侧者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轴心受力构件的截面强度应按本标准式(7.1.1-1)和式(7.1.1-2)计算,但强度设计值应乘以折减系数0.85。
2 受压构件的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λ——长细比,对中间无联系的单角钢压杆,应按最小回转半径计算,当λ<20时,取λ=20;
η——折减系数,当计算值大于1.0时取为1.0。
3 当受压斜杆用节点板和桁架弦杆相连接时,节点板厚度不宜小于斜杆肢宽的1/8。
7.6.2 塔架单边连接单角钢交叉斜杆中的压杆,当两杆截面相同并在交叉点均不中断,计算其平面外的稳定性时,稳定系数φ应由下列等效长细比查本标准附录D表格确定:
式中:αe——系数,应按表7.6.2的规定取值;
μu——计算长度系数;
l1——交叉点至节点间的较大距离(图7.6.2)(mm);
λe——换算长细比;
l0——计算长度,当相交另一杆受压,应按本标准式(7.4.2-1)计算;当相交另一杆受拉,应按本标准式(7.4.2-3)计算(mm)。
图7.6.2 在非中点相交的斜杆
表7.6.2 系数αe取值
7.6.3 单边连接的单角钢压杆,当肢件宽厚比w/t大于14εk时,由本标准式(7.2.1)和式(7.6.1-1)确定的稳定承载力应乘以按下式计算的折减系数ρ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