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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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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9【。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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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的决定201【。。2年:8月1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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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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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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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材料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新】型,建设工程材》料推广应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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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的生产、经营、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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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负,责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机构承担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
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建设《工程材料生产、经营!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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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水利、市!政公用、环》保、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材料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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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工程材《料行业协《会应当按照其章【程规定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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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设《。工程材料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出厂的产【品应当附具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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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编制本市禁止或者!限制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目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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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本市经营、【使用限制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限?制的建设工程—范围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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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涉及建》设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的!生产、经营》实行登记备案管理重!要建设工程材料【范围: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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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办理登记备案时应!当提交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以及依法应当【具备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机构应当发放—登记备?案证并向社会公布发!放登记备案证不得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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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工?程材料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建立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并】向买受人提供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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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建,设工:程材料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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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工商、国—土等部?门编制建设工程【材料市场发》展,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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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建设工程》材料经?营,者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经营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入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发现经营《。。者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应—当,制止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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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建设工程》采购和?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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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查验、验收按照规】定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材—料监理单位不得签字!施工单位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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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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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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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宅》应当在销售场—所明示所售住—宅中使?用的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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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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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鼓励和扶持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研究开发、生【产或者使用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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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生产者可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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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除提交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建,设工程?材料采用的产品标】准和施工工》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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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认定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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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计、使用新型【建设工?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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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能够?满足设计要求的应当!采购:和使用新型建设工】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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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质量?监督、工商、—交通、水利、市【政公用、消防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建设工程材料—监督检查职》责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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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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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或者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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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令被检查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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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建设、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以及投诉举报—存在:较多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材料组?织专:。项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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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抽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建设工程【材料应当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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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对【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实施【。监督抽查的部门承】担;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被检查《。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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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监督抽查的【建设:工程材?料质量?不合格的生产—者、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追回不合《格材料并《通知相关经营者【、使用者;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已经《使用:的应当会同设计、】建设单位《确定:。处理意见并根—据意:见返工、修理—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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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未履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实施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依法:责令其履《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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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设、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材料生—产者:、经营者《和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信》用档案记录》登记注册、》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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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平台—公布建设工程材【料登记备《。案情况、监督检【查情况、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以》及,其他管理信息适时】发布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警《示和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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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相互通报建设【工程材料生》产者、经营者登记注!册信息以及其他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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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做好建设工程材】料行业信息》收集、发《展状况研究等行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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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材—。料,生产者、经营者和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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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问》题有:关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查《。处违反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将处理情》况反:馈,投诉举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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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对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责任—人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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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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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核查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将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材料予以签》字或者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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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销售!场所明示所售—住宅中使用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信息或《者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载明?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六?条 建设、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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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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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
(】三)未按照》规定:公布:建设工程材料管理】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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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按照规定通报建!设工:。程材料生产者、经】营者登记注册—信息:以及其他管理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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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按】照规定处理投诉举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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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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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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