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
(《2010年6月【。25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0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2010年【7月30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12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10月27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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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洪涝灾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青岛市和!各县级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污水处—理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雨水以及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和雨水的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管道《、城:区河道、《明沟、?暗,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分》为公共排水设—施,和专:用,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提供:公共服务的排水设】。。施;专用排水设施】是指产权人自行投】资建设供《本,区域使用的排水设施!
?第四条?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排水管理工作【市排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排水管?理,工作;其中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相关【工,作职责
》 ,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排水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财政、环》境保护、《水,利、海洋、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排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市《排水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雨污》分,流、集中处理、综】合利用的《原,则
: 第六条 —城市排水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保《障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的资金投入
【 第七?。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污水的再生利用和雨!水、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的资?源化利?用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市和各【县级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海洋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排水】专业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排水专业规划—应当:包,括,现,。状分析?、排水?量预测、排水模【式、排水设施布【。局与规模、排水设】施更新改《造、污水与雨水利用!、污泥处《理处置等内》容
? 第十条 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排水专》业规划明确》排水管道的走向和】排,水设施的位》置,等控制性《要求
《 第:十一条 城市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第十二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排水!专业规?划制定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公共排水设!施的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进》行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排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就排》水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排水专业】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未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的】不得投入《使用排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城市排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建设项目的排水【工程设计征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 拆!除、移动城》市排水?设,施影:响,正常:。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承担重!建,。、,。。改建费用
第】十五条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竣工后市排水】管理:机构或?者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 , 城市?排水设施验》收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 (:二)按?照批准的文》件和图纸建设;【
: ,(三)?竣工:资料齐全《;
(四)排】水设:施功能完好》
第十六条 】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工经:三个:月通水?调试运行主要—出水水?质指:标稳定达到设计指】标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水处理厂是否达【到正式运行标准进】。行确认其他》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排水设施及相关的!图纸资料向市排水】管理机构或者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
《 专?用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图纸资料》。报市排水管理机构或!者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用排水设施】需要接入《公共排?水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编制接入方—案报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不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应当书面告—知专用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修改】接入方案《
第《十,七条 城市排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未》移交的城市排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对验收不合》格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返修—或者重建并负责返】修或者重建期间【的维护管理
第!三章: 设施养护》
第十八—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区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时应当兼顾防—洪、防治污》染和景观《建,设
《第十九条 公共【排水设施由市—排水管理机构—。和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养护维修
】 专用排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所有权不明或者难】。以确定养护维修【责任单位《。。的城:市排:水设施由《市排水管理机构【或者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护维?修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负担
第二十】。条, 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排—水管道、《城,。区河道和《泵站等的养》护维:修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养护维修
! 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定期对【城市:排水: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
: 汛期之前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疏、:维修
《 第二十《一条 排水管道损】坏,。、堵塞的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在发现后或者接【到报告后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疏通!、维: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恢复设施正常运】行
《因抢修城市排水【设施需要《。占用:、处置道路》、绿地?的可:以先行?占用、处置抢修【工程完?工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用于公共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和,机,具应当设置标识
】 养护维修责任单!位进行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作业时应当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养护维修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管理部门和!养护维修作业所涉】。及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提供》便利
》第二十三《条 明沟、暗渠两】侧各三米内和城【区河道两侧各五米内!属于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防护范围;【雨水、污水管道【安全防护范围依【据国家有关规—范确定
在城】市排水设施安全【防护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从【事爆破作业等活【动
? 在城市《排水设施安全防【护,范围内施工》影响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与,养护维修《责,任单位确定保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 因施工作业】需要临时封堵排水管!道或者改变排水流向!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与养护维修责任【单位确定施工方【。案施工?期间应当采取临时】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当按照要求的时限】和技术标准》予以恢复《逾期未?恢复的由《养护维修责任单位】代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二?十五条 禁止覆盖城!区,河道
? 第二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一)【擅自封堵排水管道;!。
(二)向【排水管道、明—沟,、,暗渠、检查井、雨水!。斗内倾?。倒垃圾、施工泥浆】和污水预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 (三)《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公:共排水设施;—
(四》)向排水管道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
】(五:)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其他行》为
? 第四章 排水管】理
《第二十七条 在【公共排水管道—覆盖区域《污水应当排入—污水管道集中处理】。
禁止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城区河道、明【沟、暗渠或者将【雨水排?入污水管道
【 第:二十:八条 公《共排水管道》未覆:盖区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设置临《时性专用排水—。管道:将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或者【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产生污水》并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所产生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按照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规—定的:排水种类、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等排【放污水
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具体》条件、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排放的污水】。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设相应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 (一)含—生物制?品或者其他难以生化!降解物?质,的污水;
【(二)含放射性物质!或者超过规定浓【度的有害物质—的污水;
【(三)含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质【的污水?。;
? (四)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
(五)可】能危害城市排水设施!和公共安全的其他污!水
第三十一条! ,从事:餐,饮,、,汽车修理、洗车、海!水浴场冲淋、—建材冲洗《、工程施《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建设】相应的隔油池—、沉砂池,并定期清!。疏保证?正常使?用
? 第:三十二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和检】查,
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配合水质、水量】的,。监测和检查
— 第三十三条【 因发生事故致使】。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等排入公】共,排水设施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报告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第五【章 污水处》理
第三十四条! 城市污水处—理,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从事污水处—。理经营的单》位应:当,。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取得】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第三》十五条? 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自然《水体的?尾水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污水处理厂水—质排放要求
—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泥进行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数量、流向—等如实记录》和报告
鼓励在!。农林:、建材等领域利【用经无害《化处理的《污泥
? ,。。 第三十《六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仪表》进行养护《、维修?接,受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日常运行情况的】监管:
?第三:十七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并将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纳入排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施日常《监控
》。第三十八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不?得擅自降低处—理等级不得擅自停】止污水处理
因!维护: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需要部分或者—全部停止污水处理】的应当提前九—十个工作《日向排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因发生生产事】故,致部:分或者全部》停止污水《处理的应当在—。一小时?之内向排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污水处理【厂进水异常》致使处理《后的尾水不能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一小时之内》向,排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第三十九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不再具备规定!的条件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临时接管
】第四十条 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的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污水处理】费应:当用于?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四十一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月对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的处【理水:。量,、,水质进行核查并定】期公布?财,政部门依据》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核查意!见及时审核拨—付,污水:处理费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二?十四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处理:违法排水和》破坏排水设施行为】的,举报以及污水—冒溢和井《盖、雨水《篦子破碎丢》失等情况的投—诉
: :第四:十三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一)进入现—场查看;
(】二)查阅、复制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等,有关文件和》材料;
(三】)采集、检测水样;!
(四)责令停!止正在实施的—违法排水行》为
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配合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按照检查意见进】行整改
第四十!四条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环:保主管部门应—当与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重点排污单位监测!信息:共享:
第四十—五条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履行养!护维修责任》的情况和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公示评估考—核结果
—第,四十六?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养护【维修责任《单位、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遇到重大!汛情、疫情及突【发事件等情况—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排水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 (二)建》设单位未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拆除、移动城市排水!设施影?响正常排水未事【先征得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
?。 (四)未按照规!定办理城市排水设】施移:交的;
(五】。)将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专!用排水设施接入公】。共排水?设施:的
第四十【八,条 违反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已经【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吊销其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一)未按照要求将!图纸资料备》案的;
《 (二)将—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混接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
, :(四)未《。按照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要求排水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或者未》。对污水进行预处理】的
第四十【九条 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疏通【、维:修,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第五《十条 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应当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