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
(2010】。年6月25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 20?。10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201《0年7?月30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12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1:0月27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洪涝灾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青岛市和】各县级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污水处理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雨水以及!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和雨水!的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的行为
】 ,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管道、城区河!道、明沟、》暗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分为公共排—水,。设施:和,专用: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提供公共!服务的排水设施;】专用排水设施是【指产权人自行投资】建设供本区域使用】的排水设施
【。 ,第四条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排水管理工作【市排: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排水管【理工作;其中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相关工作】职责
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排《水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财政、环【境保护、《水利、海洋》、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排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市!。排水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雨污分【流、集?中处理、综合利用的!原则
? 第六条 城【市排水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保—障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污】水的:再生利用和雨水、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的资《源化利用《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市和各县级!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海洋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排水专业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排水专业—规划应当《包括现?状分析?、排水量《预测、排水模式【、排水设《施布:局与规?模、排水设施更新】。改,造,、污水与雨水利用】、污泥?处理处置等内—。容
: 第十条 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排水专业规划明确!排水管道《的走向和排水—设施的位置等—控制性要求》
第《十一条? 城市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 第十二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排水》。专业规划制定—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公【共排水设施的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进行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排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就?排水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排水专业《。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未【。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的不得】投,入使用?排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城市排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建设项目的!排水工程《设计征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 第?十四条 拆除、移】。。动城市排水设—施,影,。响正常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承担重建!、,改建费用
— 第十五《条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竣:工后市排水管—理机构或者》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城》市排水?设施验收《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按照批!准的文件和》图,纸建设;
(】三)竣?。。工资料齐《全,;
(四)【排水设?施,功,能完好
《 第十六条 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工经三个月【通,水调试运行主要出水!水,质指标稳定达到【设计指标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水处理厂【是否达到正式运行】标准进行确》认其他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排《水设施及相关的【图纸资料向市排水】管理机构或者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
! :专用: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图纸资?料报:市,排水管理机构—或者: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用排水设施需!要接:入公共排水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编制接入《方,案报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不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应】当书面告《知专用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修改接》入方案
第【十,七条 城《市排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未经验收或者未【移交的城《市,排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对】。验收不合格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返修《或者:。重建并负责返修或】者重建?期,。间的维护管》理
? 第三?章 设施养护
!第十八?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区《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时应当【兼顾防洪、防—治污染和景》观建设?
第十九条 公!共排水设施由市【排水管理机构—和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养护维修
!专用排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所,有权不明或者—难以确?定养护维修责任单】位的城市排水设施】。由市排水管理机【。构或者?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护维修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负?担
第二—十条 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排水管道、—城区河道和泵站等】的,养护维修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养护维修
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定期对城市排水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
— 汛期之前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疏、【维修:
第二十—一条 ?排,水管:道损坏、堵》塞的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在发》现后或者接到报【告后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疏通、—维,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恢复—。设施正常运行
【 因抢《修城市?排水设施需要—占用、?处置道?路、绿地的可—。以先行占《用,。、处置抢修工—。程完工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第二十二条 —用于公?共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和机具—应当设置标》识,
, 养护维修责任单!位进行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作】业时:应,当,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养护维修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管理部门和养护维!修作业所涉及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提供便利【
, 第?二,十三:条 :明沟、暗渠两—侧各三米内和城区河!道两:侧各五米《内属:于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防!护范:围;雨水、污水【管道安全防护—范围依据国家—有关规范确定
】 ,在,城市排水设施安【全防护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从事爆破作业等活】动
在城市排】水设:施安全防护范围内】施,工影响?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与养护维修责任!单位确定保护措施
! 第二十四条 】因,施工作业需要临时】封堵排?水管道或者改变【排,水流向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与养护】维修:责任单?位确定施《工方案施工期间应】当采取?临时:。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当按照—。要求:的时限和技术标准】予以恢复逾期未【恢复的由《养护维修《责任单位《。。。代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禁止覆—盖城区河道
【 第二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一》)擅自封堵排—水管道;《
(二)向【。排水管道、明沟、】暗,渠、检查井、雨水】斗内倾?倒垃圾、施工泥【浆和污?水预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三)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公共排【。水设施;
》 (四)向排水】管道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
(五)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排】水管理
第二十!七条 在《公共排?水,管道覆盖区域污水】应当排入污水管道集!中处理
禁【。止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城区河道、》明沟、暗渠或—。者将:雨,水排入污水管—道
? 第二?。十八条 公共排水管!道未覆盖区》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设置临时性专!用排水管道将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或者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产生》污水:并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所产生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按照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规定的排水种!类,、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等排放【污水
? 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具】体条件、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排,放,的污水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设相应【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 (一)《含生:。物制品?或者其他难以生化】。降解:物质的?污水;
—(二)含放》射性物质或》者,超过规定《浓度的有害物质的污!水;
? (三)含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质】的污:水;
《 (四)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
【(五)可《能危害城市排水【设施和公共安全【的其他污水
第!三十一条 》从,事餐饮、汽车修理、!洗车、海《水浴场冲《淋、建材冲洗、工】程施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建设相应】的隔油?池,、沉砂池《,并定期清》疏保证正常使用
】 第三十》二,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和!检查
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配:合水质、水量的监测!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 因发】生事故致使》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等排【入公共排水》设,施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报告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第五章 !污水处理
》 第三《十四:条 城市污水处理】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从事污水《处理经营《的,单位应当《。。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取得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第三十五!条 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自然水体的》尾,水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污【水处:理厂水质《排放要求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泥进【。行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数量、—流向:等如实记录和—报告
鼓励【在,农,林、建材《等领域利用经—无害化处理的污【泥
第三十【六,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仪,。表进行养《护、维修接受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日常运》行情况的监》管
第三十七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并将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纳入!排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施日常》监,控
第三十八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不得擅自降低—处理:等级不得擅自停【止污水处理》
因《维护:。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需要部》分或:。者全部停止污水处】理的应当提》。前,九十:个工作日《向排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因发生生产事故【致部分或者全部停】止污水处理的应【当在一小时之内【向排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污?水处理厂进水异常】。致使处?理后的尾水不能【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一小:时,之内向排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不再具备规定的】条件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临时》。接管
第四【。十条 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的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污【水处理费《应当用于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四》十一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月对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的处理《水量、水质进行【核查并定期公布财政!部门依据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核查意见及》时审核拨《付污水处理费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二《十四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处理【违法:排水:和破:坏,排水设?施行为?的举报以及污—水冒溢?和井盖、雨》水篦子破碎丢失【等情:况的投诉
第】四十三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一)进入现场查】看;
(—二)查阅、复—制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等有关文件和材料;!
,。 :(三)采集》、检测水样;
】 (四)责令停【止正:在实施的《违法:排水行为
— 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配》合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按照检查意—。。见进行整改
【 第四十四》条,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环保主管部》门应:当与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重点排污单—。位,监测信息共》享
第四—十五条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履行养护《维修责任的情—况和: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公示—评估考?核结果?。
: 第四?十六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养护》维修责任单位、【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遇到重大汛【情、疫情及突—发事件等《情况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排水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二)建】设,单位未?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拆:除、移动《城市排水设施影响】正常排?。水未事先《征得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
: , (四)未按照规定!办理城市排水设施】移交的;《
(五》)将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专用排水设》施,接,入公共排水设施的
! 第四《十,八条 ?违反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已经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吊销其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 (一)未按照要!求将:图,纸,资料备案的;
】 ,(二)将《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混接的》;
: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
(四!),。未按照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要求排水的;
! (五)未按照】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或者》未对污水进行预【。处,理的
第四【十九条 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疏通、维修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第五十条 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应当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