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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  (2《0,10年6月25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0—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201《0年7月30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12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10月—27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洪涝灾》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青岛市和各县】。级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污水:处理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雨水以及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和雨水的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的行为  】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管道、城区河道、!明沟、暗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分为公共排!水设:施和专?用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提供公共服—务的排水《设施;专《用,排水设?施是指产权人—自行投资建设供本】区域使用的排水设施!   ?第四条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排水管理《工作市排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排水?。管理工作;其中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相?关,工作职责 》  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排?水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  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财政、环境保护、】水利、海洋、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排水管理工作 】  第五条 本【市排水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雨污?分流、集中处—理、综合利用的【原则   第六条】 城市排水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保障【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的】资,。金投入  》 第七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污水?的再生利用和—雨,水、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的资源】化利:用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八条 市和】各县级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海洋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排水】专业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排水专业规划应当!包括现状分析、排水!量,预测:、排:水模式、排》水设施布《。。。。局与规模、排—水,设施更新改造、污水!与雨水利用、—污泥:处理处?置等内容   第】十条 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排水专业规》划明确排水管道的走!向和排?。水设施的位置等【控制性要《。。求   《第,十一:条, 城市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第十二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排水专业规划!制定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公共排—水设施?的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进行》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排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就!排水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排水专业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意见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未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的不得投《入,使用排?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城市排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建设项目的排水!工程设计《征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  第十四条— 拆除、移》动城:市排水设施影—响正常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承—担重建、改》建费用   第十】五条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竣【工后市排水》管,。理机构或《者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城市】排,水设施验收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 (二)按照—批准的?。文件和图纸建设;】   (三)竣工】资,料齐全;《   (四)排【水设施功能完好【   第《十六条 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工经》三个月通水调试【运,行主要出水水质指】标稳定?达到设计《指标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水处理厂是否达!到正式运行》标准:进行确?。认,。其他: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排水设施及相【关的:图纸资料向市排水】。管理机构或》者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   专【。用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图纸资料报市排】水管理机构或者【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用】排水设施需》要,。接入:公共排水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编制接入方案报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不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应当书面告知】专用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修改接入方案 】  第十七》条 城市排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未【移交的城市排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对!。验收:。不合格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返修或者重】建并负责返修或【者重建期间》的维护管理   第!三章 设施》养,护   第十八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区》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时应【。当兼顾防洪、防治】。污染和景观建设 】。  第十九条 公共!排水:设施由市排水管理机!构和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养护维修 》  专用排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  所有权不明或】。者难以确定养护【维修责?任单位的城市—。排水设施由》市排水管理机构【或,者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护维修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负担   第二十条! 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排水】管道、城《区河道和泵》站等的养护维修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养?护维修?   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定!期对城市排水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   汛期之!前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疏、维修!   ?第二十一《条 排水管》道,。。损坏:。。、堵塞的《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在发现后或!者接到报告后—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疏通、—维,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恢复【设施正?常运:行   因抢修城市!排水设施需要占用】、处置?道路:、,绿地的可以先行占】用、处?置抢修工《程完工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用于?公共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和机具应当设置!标识 ?  养护维修责任】单位进行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作?业时应当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养护维【修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管理部门和【养护维修作业所涉及!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提供:便利   第二十】三条 明沟、暗渠两!侧各三?米内和城区河道【两侧各五米内属于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防护范围;》。雨水、污水管道安】全防护范围依据国】家有关规范确定 】  在城市排水【设施安?全防:。护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从:事,爆破作业等活—动 :。  在城市排水【设施:安,全防护范围》。内施工影响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与?养护维?修责任单位确定保】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 因施工作【业需要临时封—堵排水管道或—者,改变排水流向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与《养护维修责任单【。位,。确定施工方案施【工期间应《当,采取:临时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当按照—要求的?时限和技术标准予】以恢复逾期》未恢:复的由养护》维修责?任单位代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禁止》覆盖城区河道  】 第二?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 (一)擅自封堵排!水管道;  — (:二)向排水管道【、明沟、暗渠、【检,。查井、雨水》。斗内倾倒垃圾、施】工泥浆和《污水预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  (?三)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公共—排水设施;   】(四)向《排水管道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  ? (五)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其他行【为 :  第四章 —排水:管理   第—二十七条 在—公共排水管》。道覆盖区域》污水应当排入—污水:管道集中处理—   禁止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城区河道、明!沟、暗?渠或者将雨水—排入污水管道 【  第?二十八条 公共排】水管道未覆盖区【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设置《临时性专《用排水管道将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或》者,。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要求 !  第二十九条【 ,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产生污水并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所产生《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按,照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规定的排水种类】、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等排放污水】。   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具体条件—、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条 排放!的污水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设相应【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 ,(一)含生物制品】或者其他难以—生,化降解?物质的污水; 【  (二)含放射性!物,质或者超《过规定浓度的—有害物质的污水【;   《(,。三)含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质【的污水;  — (四?)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   (】五,)可能危《害城市排水设—施和:公共安全《的其他?。污水:。   第三十—一条 从《事餐饮、《汽,车修:。理、洗?车、海?水浴场冲淋、建【材冲洗、工程—施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建设相《应的隔油池、沉砂池!。,并定期清疏保证】正常:使,用   《第三十二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和—检,查   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配合水质、!水量的监测和检查 !  第?三十三?条 因发生事故致】使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等排入公共排!水设施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报告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第五章 污水!。处理   第—三十四条 城市污水!处理: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从事污水处】。。理,经营的单《位应当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取得《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第三十五条 !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自然水体》的尾水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污水处理厂》水质:排放要求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污泥进行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数量】、流:向,等如实?记录和报告   】鼓励在农林、—建材等领域利用经无!害化:处理的污《泥   《第,三,。十六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仪表进行养【护、:维修接受《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日常运行《情况的监管》  : 第三十七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并【将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纳入排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施》日常监控   【第三十八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不!得,擅自:降低处?理等级不得擅自【停止污?水处理   因【维护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需要部分【或者全部《停止污水处理—的应:当提前九十个工作】日向排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因】发生生产《事故致?部分或者《全部停止污水处理的!应当在一《小时之内向排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污水—处理:厂进水异常致使【处,理后的尾水不能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一《小时之内向排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不再具备《规定:的条件?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临?时接管  》 第四?十条 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的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污水处理费应当【用于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四!十一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月】对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的处理水量【、水质进《行核查并定期—公布财政部》。。门依据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核:查意见及《时,审核拨付污》水处理费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二十四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处理违法【排水和破坏排—水设施行为的举报】以及污水冒溢—和井盖、《。雨水篦?。子破碎丢《失等情况的投—诉   第》四十三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一):进入现场查看;  ! (二)《查,阅、复制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等有关文件!和材料;   (三!)采集、检测水【样;  《 (:四):责令:停止正?在实施的违法排【水行为   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配合—。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按—照检查意见进行整改! , , 第四十《四条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环】保主管部门应当【与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重点—。排污单位监测信【息共:享  ? 第四十五条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履行养护维修】。责,任的情况和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公示评估《考核结果 》  第四十六条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养护维《修责任单位、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遇到重大】汛情、疫情及突【。发事:件等情况《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排—水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二)建设单!位未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拆除!、移动城市》排水设施《影响正常排水—未事先征得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   (四)未!按照规定办理城【市排水设施》移交的;   (】五)将?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专用排水设施【接入公共《排水设施《的   第四十八】条 违反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已经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吊销其【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一)未【按照要求《将图纸资料备案的;!   (二)将【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混接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   (四)未】按,照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要求排水的;  ! (五)未》按照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或者—未对污水进》行,预处理的  — 第:四十九条 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疏通、维修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第五十条— 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应当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八章 》附则 ?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