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是指在建《设施工(包括—建筑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余泥、?废石、弃料等废弃】物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其他各区】市,城区内的建筑废弃】物的排放、运输、】中转、?异地回填、消—纳等处置及》其管理活动;其中进!行资源化利》用管理的按》照,。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规定执行
— 前款规定以外区!域的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建筑?废弃物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以属地—化管理为主的原则】。
建筑废—。弃物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以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
: 第五条》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承担
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
—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配合】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
, 公安交》通、交通运输、环保!。、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管、城管执】。法、财政、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与居(】村)民利益有关【的建筑?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 :。第六条 《建设工程《、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审核意见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手续
》 (一)产生【建筑废弃《物除资源化利用部分!外需要处置的应【当,制定建筑废弃—物处置计划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手?续处置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并提【供相关材料
1!.,工程名称、地—址建筑废弃物的【种类、数量;
】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信息!;
? 3.施工单位与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签订的合同;
!4.建筑《废弃物处置方式、】消纳地点和期限
】 (二)经—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运输【手续
《 1.工程名称、地!址运输数量》;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信息;
》 3.?施工单位与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签订的合同—;
《4.资源化利用企】。业名称、地点和运】输期限
—前款以外的》经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进行资源化利】用且不需要外运的】由所在地《的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审核信息!告知:项,目所在?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第七?条 3?0,0平方米以上—或者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等其他排放建【筑废弃物的单—位应当参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内?容编制处置》计划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手续》
: 前款规定规模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产生的建筑废】弃,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分类、—收集委托《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或者环卫专业!单位有偿《清,运
第八—。条 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进行核实依法核发】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
?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由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九条 排!放建筑废弃物的【单位应?当按照核定的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废弃《物的排放数量—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建【筑废弃物处置费专】项用:于,建,筑废弃物《消纳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条 市、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卫生《。数字化管理系统【实施互联互通、实】时监:控和信息共享有关】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地出入—口的视频《监控:设备接入区(市)环!境卫生数字化—管理系统并设专人】负责维护确保—视频监控设备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 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经所在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经营业务
— (一)有8【辆以上载质量5【。吨以上?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自卸车《。辆;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 (三)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具有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具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四!。)运:输车辆安《装使用符《合产品标准的全密闭!运输装置;
】(五)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设备接!入区(市)环—境,卫生数字化管—理系统;
(六!)良好的《社会信用《;
(七—),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核准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名,。录及车辆号》牌定期向社》会公布提供免—费查询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实行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信用承诺制度拟【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的企!业,应,当按照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依—法运输承《诺从业?期间有违法》行为的?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信【用记录纳入企业【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有关部门监管的依】据
市》、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监管对信誉优【良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给予扶!持支持?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予以限制
第十!三条 建筑废弃物】运输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价格认证【机构测算并公布【建筑:废弃物运输市场【平均成本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协议》的运输价格可—。。以,参照公布的》。。建,筑废:弃物运输市》场平均成本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在【运输建筑《废弃物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
, 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应当按规定将建】筑废弃物处》置方案纳《入招投标文件
【 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废弃物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运输
第十六】条 :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核!准的范围承运建筑】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当—装载适量、密—闭运输并防止撒【漏、扬尘
》 第十七条 【因建设、《维护、堆坡造景、山!体恢复?等需要对《外接收建筑废弃物】回填使用的应当持】用地证明和单—。位证明到工》程,所在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约登记
! 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辖区工程施工及【回填登记情况—组织调配建筑废弃】物
? ,。第十八条 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由—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确:定
: 第十九条 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应当保持场地设施】完好环境《。。整洁按照《规定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处置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废物
— 第二十条》 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无法继【续接收建筑》。。废弃物的应当在停止!接收:3,0日前向所在—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核准不得》关闭或者拒绝受纳建!筑废弃物
【第二十一条 居【(村)民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示确定的《装饰装修废弃物集】中堆放点并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个》人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应当袋装】收集堆放到》确定的集《中堆放点由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或】。者环卫专《业单位清运清运【费用由产生建筑【废弃:物的个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 无主建】筑废弃物《由所:在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运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行为
》 (一)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废弃物;!
(二)—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废物】等混入建筑废—弃物;
(三)!擅自受纳建筑废【弃物;
(四】)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
(五)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
?。 :第二十四条 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以下具体工作
! (一)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承担建《筑废弃物相关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
】 (?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内工?地出入口《地面硬化及设置车辆!清洗、冲《刷、:清扫设施《。,运输车辆》。是否:密闭加盖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废:弃物运输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 (五)《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建筑废》弃物:处置: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第二十五条 !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要求向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行政审批、行业监管!信,息并接受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 第:。二十六?条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管》理,职能提?供以下信息
(!一)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废弃物行《政审批方面的—。信息;
《 (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设:工,程、拆除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信息;
(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运输车辆、】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等方面!的信:息;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通行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处!理情况及《交,通事:故记录等信》息;
(五【)城管执《法,部,。门,有关建?筑废弃物撒漏、【乱倒乱卸、未密【。闭运输、无证运输及!无证:处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信息—
第二十七条】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由城管—执法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按规》定移送?处理:案件接收《部门应当《在30日《内将处理情况告知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 !市和区(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和投诉】应当在5日内将调】查或者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建,立投:诉处理协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投诉后按规定】处,理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转交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 第二十九条 】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手续处置建筑废!弃物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对建设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条 未按!规定: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处以应交建》筑废弃物处》。置费1倍以上3倍以!下,且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设专!人,维护视频监控设【。备及监控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处5000》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对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给予处罚
【 (一)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二)将建筑废弃!。物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运输企业运输的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一)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经!营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运输建!。筑废弃物过程中【未随车携带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未采《取有效?防撒漏、防》扬尘: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出—现撒漏的可以按每】平方米100—元处以罚款;不能】按面积计算》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按每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处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受纳建—筑废弃物的以及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废】物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消纳【场未经核准》关,闭或者?拒绝受?纳,。建筑废弃物》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废弃物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
【 (二)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废弃?物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 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12《月2:。日市:人民政府发布—、20?04年9月29日修!改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