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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是指在》建,设,施工(包括建—。筑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余泥、废石【、弃料等废弃物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其他各区】。市,城区内的建筑废弃物!的,。排放、运输、—中,转、异地回填、【消纳等处置及其【管理:活动:;其中进《行,资源化利《用管理的按照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规定—。执行 ?  :前款规定《以外区域的》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四条 建【筑废:弃,物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以属地《化管理为主的—原则   建筑【废弃:物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以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 !  第?。五条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承》担   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配合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  —。 公安交通、交通运!输、:环保:、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管、城—管执法、财政、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与居(村)民利【益有关的建筑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  第六条 建设工!程、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审,核意见?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手续   (一)】产生:建筑:。。废弃物?除资源化利用—部分:外需:要处置的应当—制定建筑《废弃物处置》计划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手?续处置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并提供《相关材料   1.!工程名称、地址【建筑废弃物》的种:。类、数量;》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信息】;   3.施【工单位与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签订的合《同;   4.建】筑废弃物处置方式】、消纳地点和期限】 ,  :(二)经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运:输,手续   1.【工程名称、地址【运输数?量;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信息;   3.】施工单位与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签订【的合:同;   4.【资源化利用》企业名称、地—点,和运输期限 —  :前款以?。外的经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进行资源化利用【。且不需要外运的由所!在地的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审核信息告知!项目所在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第七条 300平!方米:以上:或者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等其他排放建】筑废弃物的单位【应,当参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内》容编制处置计划【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手,续   《前款规定《规模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产生的建《筑废弃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分类、收集!委托: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或者环卫—专业单位有偿—清运   第八条】 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进行核实依法】核,发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   【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由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 第九条 排放【建筑废弃物的单位应!当按照核定的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废弃物的排【放数量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建筑废弃物处】置费专项用于建【筑废弃物《消纳: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条 市、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卫生数字化管】理系统实施互联互】通、实时《监控和信息共享有关!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地出入口】的视频?监控:设备接入区(—市)环境卫生数【字化管理系统并设专!人负责维护确保视】频监控设备》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 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经所:在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经营业》务   (》一)有8辆以—上载质量5吨以上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自卸车辆;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 (:三):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具有《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具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四)运!输车:辆安装使用》符合产品《标准的全密闭运输装!置;   (五)】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设备接入区—。(市:)环境卫《生,数字化管理系—统;   (六)良!好的:社会信用;   (!。。。七,)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核准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名录及车辆号牌定!期向社会公布提供免!费,。查询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实?行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信《用承诺制度拟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的企!业应当按照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依?法运:输承诺从业期间有违!法行为的《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信!用记录?纳入企业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有关部门监管的】依据  《。 市、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监管对信誉优良!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给予扶持《支持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予以【限制   》第十三条《 建筑废弃物运输】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价格:认证机构测算并【公布建?筑废弃物运输市【场平均?成本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协议的运输价【格可以参照公布的】建筑废弃物运输市场!平均成?本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在,运,输建筑废弃物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   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应当按规定将建筑】。废弃物处置方—案纳入招投》标文件 《  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废弃物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运输   —第十六条 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核准的范围》承,运建:筑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当装》载适量、密》闭运输并防止—撒漏:。、扬尘 《  第十七》条 因?建设、维护、堆坡】造景、山体恢—。复等需要对外—接收建?筑废弃物回填使【用的应当持用地【证明:和单位证明到工程】。所在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约—登记   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辖区工程—施工及回填登—记情况组织调—配建筑废弃物 【  第十八条 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由【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确?定   第十九【条 :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应当保持场!地,设施完好环境整洁按!照规定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处置《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废物!   第二十条 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无法!继续接收建筑废弃物!的应当在停止接收】3,0日前向所在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核准不得关闭!或者拒?绝受纳建筑废弃【物,。 ,  :。第二十?。一条 居(村)民】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示确—定的装饰装修—废弃:物集中堆放》点并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个人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应当—袋,装收集堆放到确定】的集中堆放点由【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或者环卫专业!单位:清运清运《费用由?产生:建筑:废,弃,物的个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 无主】建筑废弃物由所在】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运,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行为  《 (一)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废弃!物;   (二)】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废物等混《入建筑废弃物;【   (《三)擅自受纳建筑废!弃物;  》 (四)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 !。  (五)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   第二十四条】 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以】下具体工作   (!一)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承担建筑废弃物相!关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 【 , (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内工—地出入口地面—硬化及设置》。车辆清洗、冲刷【、清扫设施,运【输车辆是否密—闭加盖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 (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废弃》物运输?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  (五)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建筑《废弃物处置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第,二十五?条 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要求向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行,政审批?、行业监管信息【并接:受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  第二《十六条?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管?理职能提供以下【信息 ?  (一《)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废弃物行》政审批?方面的信息;  】 (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设工程、!拆除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信息;!   (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运《。输,车辆、?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等方面的信息;!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通》。行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处理情况及交!通事故记录等信【息;   (—五)城管执法—部门有关建筑废弃物!撒漏、乱倒乱卸【、未密闭运输、无证!运输及无《证处: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信息   第二十】七条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由!城管执法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按规定移送》处理案件接收—部门应当在30日内!将,处理情况《告知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 ?市和区(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和投诉应当在】5日内将调查或者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建—立投诉处理协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投诉后按规】。定,处理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转交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九条 !。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手》续处:置建筑废弃物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对《建设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条 未】。。按规定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处以应?交建筑废弃物处置】费,1倍以上3倍—以下且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设专人维护视!频监控设备及—监控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处50》。00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对—。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给予【处罚  《 (一)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二)将建筑废弃物!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运输企业运输的【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一)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经营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运:输,建筑废弃物》过程中?未随车携带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未采取有效【防撒漏、防扬—尘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出现撒漏!的可以按《每平方米100元处!以罚款;不能按面】积计算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按每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处!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受纳建—筑废弃物《的以及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废物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消—纳场未经核准关闭】或者拒绝受》纳建筑废弃物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废弃物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   (【二)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废弃物!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六—条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 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12月2日市人】民政府发布、2【004年9月2【9日修改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