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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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是指在建设施工【。(包括建筑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余泥、废石—、弃料?等废弃?物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其—他各区市城》区内的建筑废弃物的!排放、运输、中转、!。异地回填《。、消纳等处置—及其管?理,活动;其中进—行,资源化利用管理的】按照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规】定执行
前款规!定以外?区域:的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建筑废弃物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以属地化【管理为?主的原?则
建筑废弃物!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以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
?第,五条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承?。担
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配合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
》 ,公安交通、》交通运输、环保、】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管、城管执法】、财政、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与居(【村)民?利益有关的建筑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第六条 建设工【程、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审核意见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手续
(一【)产生建筑废弃【物除资源化》利用部分外》需要处置的应当【制定建筑废弃物处】置计划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手续处置—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并【提供相关材料
【。 1.工程名【称,、地址?建筑废弃物的种类、!数,量;
?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信息;【
3.施工单】位与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签》订的合同;
】4.建筑废弃—物处置方式》、消纳?地点和?期限
(二)】经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运输手》续
: , 1.?工程名称、地—。址运输?数,量;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信息;
》 3?.,施工单位与》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签订的合!同;
4.资源!化利用?企业名?称、:。地点和运《输,。期限
? 前款以外—的经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进行资源【化利用?且不:需要外运的由所【在,地的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审核—信息告知项》目,所在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 300平方米【以上或者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等其他排放建筑废弃!。物的单位应当参【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内容》编制处置计划—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手续
!前款规定规模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产生!的建筑废弃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分类、收集!委托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或者环卫《专业单?位有偿清运
【 第八条 》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进行核!实依法核发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
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由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 第九《条 排放建筑废弃】物,的单位应当按—照核定的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废弃物的排放数【量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建筑废弃物—处置:费专项用《于建筑废弃物消纳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 第十条 市、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卫生数字【化管理系统实施【互联互通、实时监】控和信息共享有关】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地出入口的视频监控!设备接入《区(市)环境卫生】。数字化?管理系?统并设专人负责维护!确保视频监》控设备正常使—用,
: ,第,十一条 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经所在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经营业务
】 (一)有8辆以上!。载质:量5吨以《上,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自卸车辆;—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三):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具有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具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四:)运:输车辆安装使—用符合产品标准的全!密闭:运输装?置;
》(五)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设备接入区!(市)环境》卫生数字化管理系统!;
(》六)良好《的社会信用;—
, :(七)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核《准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名录及车辆号!牌定期向社会公【布提供免费查—询,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实行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信《。用承诺制度拟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的企:业应当?按照: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依法运输【承诺从业《期,间有违法行》为的: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信用记录纳入企业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有关部门】监管:的依据
》。 市、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监管对信—誉优良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给予扶持支持【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予以—限,制
第》十三条 建筑废【弃物运输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价格认证机构测!算并公?布建筑废弃物运输市!场,平均成本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协,议的运输价》格可以参《照公布的建》筑废弃物运输市【场平均成本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在?运输建筑废弃物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
《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应》。当按规定将建—筑废弃物处置—方案:纳入招投标文—件
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废弃物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运输
第【十六条 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核!准的:范围:承运建筑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当装载!适量:、密闭运输并防止】撒漏、扬尘
】第十七条 因建设、!维护:。、堆坡造景、山体】恢,复,等需要对外接收建筑!废弃物回填使用的】应当持用地证明和单!位证明?到,工程所在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约登记
— 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辖【区工程施工及回填】登记:。情况组织调配建筑废!弃,物
: 第?十,八条 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由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确定—
第十九条 】。。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应当保持—场地设施完好环境整!洁按照规《定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处置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废物
【第二:。十条 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无法继续接!收建筑废弃物的应】当在停止接收3【。0日前向所在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核准不【得关闭?或,者拒绝受纳建—筑废弃?物
第二—十一条 居(村)】民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示确定?的,装饰装修废弃物【集中堆放点并—。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个人【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应—当袋:装收集堆放到确定的!集,中,。堆放点由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或者环卫专】业单位清运清运费】用由产生《建筑废弃物的—个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 无主建筑》废弃物?由所在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运《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废弃—物;
(二)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废物?等混入建筑废弃物】;
(三)擅自!受纳建筑废弃物;
! (四)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
? (五《)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
第二!十四条 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以下具体工作—
(一)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承担建筑废弃—物相:关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
?。(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内工地出【入,口地面硬化及设置车!辆清洗、冲刷、【清扫设施,》运输:车辆是否密闭加盖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废弃物运输!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 (五)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建筑废弃物】处置: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第二十—五条 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要求向!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行政审批、—行业监管信息并【接受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十六?条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管理职能提供以【下信息
》 (一)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废弃物行政审【批方面的信息;
! (: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设工程—、拆除?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信息;【
(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运输车辆、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等方?面的信息;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通行!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处理:情况及交通事故记】录等信息《;
《(五)城《管执法?部门有关建筑—。废弃物撒漏、乱【倒乱:卸、:未密闭运输》。、无证运输及无【证处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信:息
《第,二十七条《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由城—管,执法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按规定移送—。处理案件接收—部门应当在3—0日内?将处理情《况告知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 :市和区(《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和投诉应【当在5日内将调【查或者?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建立投—诉处理协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投诉后按规【定处理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转交?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 ,第二十九条 —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手续?处置建筑《废弃物?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对建设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未按规定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处以应交!建筑废弃物处置费】1倍以上3倍以下】且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设专人维护【视频监?控设备及监控—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处50】00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对,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给予—处罚
? (一)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二)将!建筑废弃物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运输—企业运输的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一)】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经营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运【输建:筑废弃物过程中未随!车携带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未采取有效防撒!漏、防扬尘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出!现撒漏?的可以按每平—方米100元处【以罚款;《不能按?面积计算《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按—每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处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受纳建筑废【弃物的以《及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废物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消纳场未经核】准关闭或《者,拒绝受纳建筑—废,弃,物,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废弃物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
(二)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废弃物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六条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八条 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12月2日市!人民政?府,发,布、2004—。。年9月29》日修改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