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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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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进行项目合理用能评!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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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按,。规定将评估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查的:;
(!三)未如实将—项目能耗指标—。告知:设计: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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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百!分,之一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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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装》置和:调控装置的;—
(二!)未按规定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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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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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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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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