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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可再】。。生,能源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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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鼓励》和扶持民用建筑项目!。采用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浅层地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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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项目】使用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的技术和产品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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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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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本市—新建十二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对因规划、技术【等原因不《能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当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对具:备条件?的民用?建,筑鼓励其《建,设单位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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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既有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在不影—响建筑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安装使用可—再生能源设施设备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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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风貌保护》区范围?内的既有民用建【筑安:装可再生能》源设施?设备的应当》符合城市《。风貌保护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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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鼓励对民用建筑的屋!顶、:墙面:等,部位实施绿》化降低建筑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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