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四章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
!。
第二十【。一条 市、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民,。用建筑用能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对改造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分析评价依据评价结!果编制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既有民用建筑—。。不符合节能》要求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制定》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
,
,
《
第二?十二:条 既有民用建【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优先列—。入节能改造计划【
【(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申《请的;
】
(二《)业主所属单位相】对集中的
—
《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率先—进行节能《改,造
《
第二】十三条 已列入房屋!拆迁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既有民用建筑以及!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既有民用建筑不【得列入节能改造计划!
:
对属【于历史优《秀建:筑的民用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论证!并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
第二!十四条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与《旧城: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建《筑物:修缮、热《源系统改造等—结合进行
—
第二!十五条 既有民用】建筑共有部》分的节?能改造?。应当经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专有?部分的节能》改造应?当充:。。分尊重所有》权人:的意愿
!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应》。。当按:照隶属关系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
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物所有权人承担】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
:
《。第二十七《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和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金《采用多种模式投【资既有民《用建:筑的节能改造提【供民用建筑节—能服务投资》人有权按照约—。定分享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获得的收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