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大气【污染专项《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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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城管执法、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房管、!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等部门参【加的扬尘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扬尘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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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施工工《地周边区《域,、城乡结合部等易】产,生扬尘?区域的城市》道路保洁管理增加机!。。械化清扫和高压清洗!频次:减少道路扬尘
】第二:十六条 《市政:公用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政道路养!护管理制定道路【。。施工计划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雨污《井清疏污泥应—。当及时清运不得在市!政道路上堆积
第!二,十,七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国?道、:省道养护管理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减少扬尘《
第?二,十八条? 林业、园林绿化】、市政?公用、水《利、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实施荒?山造林、退耕还林】、山体绿化、—城,区绿色通道建设【、水系生态绿化【、破损山体》。。修复等生态防尘工程!提高城市扬尘防治】能力
第二十九条! 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施工合》同备案、建筑垃圾】处置等审批手续时对!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在提交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申请时应当一】并提交建设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未提交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予以落《实
! 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发现扬尘污染!。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时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建设部门核【。查施:工现场审查土石方开!。挖防尘降尘》方案查?验防尘降尘措—施;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 土石》方开挖防尘》降尘方案应当包【括土石?方是否回填、土【石方临时存放—地点和时《。间、防尘降》尘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的路线、时间、【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经建设单位】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双向签单》确认后方《可领取?运输费?用
》 ,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撒漏乱倒、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部《门、市国土资源部】门、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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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在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车辆清洗保》洁设施采取围挡、覆!盖、喷?淋、道路硬化—或者其他《防尘降尘措施并【实施:分,区作业 《 ,
》 ,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具体措施】应当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市中心城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厂、粉磨站和混凝!土搅拌站已建成但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或者不能完成【治理: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搬迁或者】拆除
【 本:市中心城区》内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二公!里内不得《新,建石灰窑、石子【厂、砖瓦厂》已建成?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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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建立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与维护制度建立交通!运,输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与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联网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与维修!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对超标排气机—动车:进行定期《检验和强制维—修
?第三十?八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逐步对公交》车、出租车》以,及其他从事》客运、货《运的车?辆进行?技术升级推》行使用新能源—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对》新,能源汽车使》用配套建《设项目应当优先【立,项审批
第三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削:减控制燃煤总量和】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本市中心】城区内经营、使用】的煤炭以及》煤制:品应当符合》我市规定的》质量指标《要求
《 煤炭以及煤!。。制品的质量指标【要求由市经》济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市实际分类】确,。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四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民用散】煤管理制度制定【奖励或者补贴政【策推:广,优质煤炭《、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型炉灶的供应【和使用
》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民用散煤》的销售管《。理,推进统?一规范的民用洁净】型煤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点建设实现!洁净:型煤配送到户
】第四十二条 在市】、县(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控制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改造、替!代或者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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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钢铁!、石化等高污染项目!
: ,。 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的钢—铁、炼油、》制革、染料、—电镀、农药以及生产!石棉制?品、防水《卷材、?塑料加工等生产企】业或者相关》设备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关闭或者逐步—。淘汰;对限制—类,项目的新建、扩【。建不再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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