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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大气:污染专项《防治 ?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城》管执法、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房管、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等部【门参加的扬尘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扬尘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
】第二十五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施工工地【周边区?域、城?乡结合部《。等易产生《扬尘区域的城市道路!保洁管理《增,加机械化《清扫和高《压清洗频次》减少道路扬》尘
第二十六条 !市政公?用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政道路—养护管理制定道路施!工计划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雨污井—清疏污泥应》当及时清运不—得在市政道路—上堆积?
第二十七—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国道、省道!养,护,管理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减少扬尘
【第二十八条 林业、!园林:绿化、?市政公?用,、水利、《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实,施荒山造林、退耕】还林、山体绿—化,、城区绿色通道建设!、水系生态绿化、破!损山体修《复等生态防尘—工程提高城市扬【尘防治能力
第】二十九条《 ,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施工合同备案—、建筑垃圾处置等】审批手?续时对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在提交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申请时应《当一并?提交建设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未提交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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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予以落实 【。
》。 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发,现扬尘污《染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时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建】设部门核查施—工现场审查土石【方,。开挖防?。尘降尘方《案查验防尘降尘措施!;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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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开挖防尘—降尘方案应当包【括土石方是否回填、!土石方临时存—放地点和《时间、防尘降尘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的路线、时间、!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经建设单位】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双—向签单确认后方【可领取运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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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撒漏—乱倒、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部》门、市国土资源部门!、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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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在】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车辆《清,洗保洁设《施采取围挡》、,覆盖、?喷淋、道《路,硬化:或者其他防尘—降尘措施并》实施:。。分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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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具【体,措施应当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市,中心城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厂、!。。粉磨:站和:混凝土搅拌站已【建成但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或者不能完》成治理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搬迁】或者拆除
】 本市中心城区内!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二】公里:内不得新建》石灰窑?、,石子厂、砖瓦厂【已建成?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关停:
第三十》七,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建立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与维护制度】。建立交通运输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与【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联!网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与维修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对超【标排气机动车—进,行定期?检验:和强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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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逐》步对公?交车、出租车以【及其他从事客运、】货运的车辆进行技】术升级推行使—用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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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对】新能源?汽车使用配套建设】项目应当优》先立项审批
第】三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削—减控制燃煤总—量和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本市中心城区内经】营、使用的煤—炭以:及煤:制品应当《符合我?。市,。规定的质《量指标要求》
煤【炭以:及煤制品的质量指标!要求由市经济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市实际分类!确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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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民用:散煤:管,。理制度制定奖—励或者补贴政策推广!优质煤炭、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型炉灶的供—应和使?用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民用散煤的销售【管理推进统一—规范的民《用洁净型煤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点建设实《现洁净型煤配送到】户
第四十二条 !。在市、县(》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控制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改造、替代或者】淘汰
第四十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钢铁、石化等高】污染项?。目
— 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的钢铁、炼油【、制革、染料、电镀!、,农药以及《生产石棉制品—、防水卷材》、塑料加工等生【产企:业或者相关设备【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关闭或者逐步!淘汰;对限制类【项目的新建、扩【建不再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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