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2【014年7》月,。23日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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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图片、声!。像等纸质、》电子和其他》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市】辖区:(长清区除外)城建!档案和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
《 :县(市)、长清【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
! 市、县(市、】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辖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 第六?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接收、收集下】列城建档案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和环【境保护?、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9.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
?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法规、计划【、科学研究成果【以及城市建》设,历史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第七条 本规】定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当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本规定【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 :本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基础资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收集
第八【条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城:。建档案应当》符合国家《档,案案卷标准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其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编制建】设工程?档案
第十条 !编制建设工程档案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进度—同步收集《、编制;
》 (二《)隐蔽?工程档案《应当附有重要部【位状况?的图片?。或者录像;》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还—应当:由,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测—量;
(—三)工程竣》工图应当《与工程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四)—应当:完整:、准确、系》统并有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章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地下—管线专业《图进行整理》完善: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专业图】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并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全市地】下管线总图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二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建设!单位移交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改:正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认可文件的》同时:一并提交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
《 第十三条》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和其他档案!目录信息
第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利用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者》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利用未开放城建】档案须经《。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在利用城建档案时】。可以进行《复制但不得将档【。案原件带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载有本单位【印章:的档案复制品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
: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采用数字化信】息管理技《术并形成城建档案信!息网络为城建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管,制度确保城建档案完!好;:对保存的重要—。珍贵档案应》当用复制品替代【原件提?供利用
《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