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2014年7月】23日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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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图片、声《像等:纸质、电子》和其他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
》 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市?辖区(长清区—除外)城建档案【和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
!。。县,(市)、长清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
市《、县(市《、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辖《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接收、收—。集下列城建》档案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和环【境保护、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9.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法《规、:计划、科学研—究成果?以及城?。市建:设历史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七条 本规定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当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本规定】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 本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基】础资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收集
第八条】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城建档【案应当符合国家档】案案卷标准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其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编制建设工程档案】
第十条 编制!建设:工程档案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进度同步】。收集:、编制;
(】二)隐蔽《工程:档案:应当附有重要部位状!况的图片或者录【像;:。。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还应当由—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测量;
《 , (三)工》程竣工图应当—与工程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四)应当—完整、准确、系统】并有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章
—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地下管线》专业图进行整理完善!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专—业图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并》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全市地!下,管线总图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二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建《设单位移交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改正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认】。可文件的同时一【并提:交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
《 , 第十三条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和其他档案目录信息!
?第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利用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者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利用未开》放城建?档案须经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在《利用城建档》。案时可以进行—复,制但不得将》档案原件带》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载有本单位印!章的档案复》制品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采用:数字化信息管理【技术并形成》城建档案信》息网络为城》建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管】制度确?保城建档案完好【;对:保存:的,重要珍贵档案—应当:用复制品替代—原件提供利用
【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