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20—14年7月23【日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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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图片、声像】等纸质、电子和【其他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市辖区《(长清区除外)【城建档案和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
县】。(市)、长清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
【。 ,市,、县(市、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辖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接!收、收集下列城【。建档案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和!环境保护、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9.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法规、计划、—科学研究成》果以:及城市建设历史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第七条 本【。规定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当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本规—。定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本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基础资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收集
】第,八,条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城《建,档案应当符》合国家档案案卷标】准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其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编制建设工程档【。案
: 第十条 编制】建设工程档案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进?。度同步收集》、编制;
(】二)隐?。蔽,工程档案应当—附有:重要部?位,状况的图《片或者?录像;?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还应当由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测【量;
《 (三)《工程竣工图》应当:与工程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四)应当—完,整,、准确、系统并【有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章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地下管线专业图【进行整理完善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专业图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并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全市》地下管?线总图?。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二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建设单位移—交,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改—正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认可文件的—同时一并提》交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
第十三【条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和其他档案目录信!息
第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利用】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者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利用未开【放城建档《案须经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在利用城建档】。案时可以进行—。复制但?不得将档《案,原件带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载—有本单位印章的【档案复?制品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采用》数字化信息管理技术!并形:成城建档案信—息网络为城建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管制《度确保城建档—案完好;对》保存的重要珍贵【档案:应当用复制品替代】。原件提供利用
】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