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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2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2月15【日起施行 【 , 市长 》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 【 : 第一条为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保护耕地与—环境: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以【非,粘土为原料生—产的具有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和能?源等特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墙【。体材料  【 ,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呼:和,浩特市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下设《的墙改机构具—体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组织、协!调、规划、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 :     市【墙改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    【 (一)贯彻执行】有关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法规、规章;】 :  》   (二》),编制、?组织:实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     —(,三)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 《     】(,四)征收、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   (五》)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信息【交流、统计和宣传教!育并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培训工作; 】 ?  ?。  : (:六):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在节能建—。筑中的推广应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 :     —(,七):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管理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   ?(,八)负责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 第五条市》建设、发展与改革】、规划、国土、【房产、环保、市【容、技?术监督、《财政、工商》和,税务: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 ?。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将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对【在,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七条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企业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应》当由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得投入建【筑市场使用 【 《第八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现有—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和生产线应当进【行技术?改,造转产?新型墙体《材,料或限期关闭 【。 ? , 第九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国,家,及自治区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设计【标准和有关》规程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按设计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 ? 第十《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技:术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设计规!程、施工技术规范】和通用图集 ! 第十一条鼓励】和支持利用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粉煤灰排—放单位?对取用堆积》粉煤灰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对经过》加,工的粉煤灰可根据】加工成?本和质?量,收取一定的费用【收取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二?条粉煤灰排放及应】用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粉煤灰综—合利用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向墙《改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粉煤灰排放、储【存和综合利用等【情况 第!。十三条凡符合—综合利用粉煤—灰标准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单—位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贴 ! 第《十四: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规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按建筑《工程项目概(预【。)算确定《。的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10元标准预收!;不宜?用建筑面积计—算的工程项目如【。大门、围墙等按设】计折算?用标准黏《土实心砖每块—0.04元合计总量!预收 》 :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项目单位》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返还:部分冲抵建筑安装成!本 【第十:六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应当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拖—欠、平调、摊派【。和挪用 — , 第十七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范,。围 》     (【一)引进、改建、扩!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工程项目—的贴息;《   】  :(二)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含!引进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补贴《。; :  —   (三)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及》推广:。; —     (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宣传!; 》 :    (五)代】。征手续费; 【。。。  》   (六)经地方!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有关的其它开支 ! 《 , ,。 , 其:中(一)《、(二)、(三)、!(四)项开支合计不!得少于当《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总额—的90% — 《。第十八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依据“】达,标返还、未达标不返!还”的原则每—个建筑?。工程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比—例达到8《。0%的按照预收【基金总额的8—0%的比例返还给建!筑工程项目》单位;?。使用比?。。例未达到《80%的不》予返还 !    建筑工程项!目单位在工程—主体竣工后30【日内:应当向市墙改部【门,提出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的查验申请并!。提交相关《票,据原件逾期未提【。交申请的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予《返还 】第十九条墙》。改部门应当按规定比!例,和期限返还专项【费用不按时按—比例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返还并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由墙改】。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并按每逾期一日】加收应缴总额万【分之五?收缴其?滞纳金 》。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视情节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三条墙改—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9年!2,月15?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