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呼和浩特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  现将呼》和浩特?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 】 ,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使用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对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根据建设】工程场地及周围的地!震活动、《地震地质环》境和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按照工程—类型、性《质、:重要:性确定与工》程规划、设》计所需的有关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动参数》和基:础,。资料其?主要内容包》括地震危险性分析、!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地震小区划、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 】 《 ,   本办》法所:称地:震小区划是》指对不能直接—。采用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标准进行—抗震:设防的地《区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地震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 ,     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接受上级地【震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发展?和改革、经济—、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工商、水务】、交通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监》督管理 】 第五?条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     —(一)重要机关【办公楼、公安、消防!调度指挥中》心; 】    (》二):公路、铁路上—。长度大于5》00米?的多孔?。桥或者跨度大于【。1,00米的《单孔桥梁长度大于】1000米的隧道】城市:主干道立交桥—工程高架公路、铁】路和地下铁》路工程; !     (三)】市级以上的电视发】射塔、广播电视【中心、地球卫星【。站、国际通》信发射(接收)塔、!主机:房电信和邮》政枢纽; —     (!四,)铁路?车站的?候车楼机场的候机】楼、航管楼、大型机!库; 》     (五!)单机容《量3:00兆瓦《及以上或者规划【容量8?00兆瓦《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500千伏及以上】。的变电站《。和220千伏—的重要变电站电力】调度:。中心; —。     (】六)坚硬《、中硬场地上—8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中软、软弱场地上】6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 】     !(七)500床位】以,上的医院6000个!座位以上的大型体育!馆8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学校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人》员活:动,集中的多层大—型公共建筑;—    ! (八)国家粮【食储备库《城市供水、供气、供!。电、交通调度控制中!心及主?干线工程; —    】。。 (:九)生产和贮存易燃!、剧毒、强腐—蚀性产?品的建设工程及设】施研究、中试生产】、存放剧毒生—物制品和天然—人工细菌、》病菌的较大型的【。建设工程;》 ?     (十!)水库、《城市上游的挡水建筑!、防护堤《工程、污水》处理工程《以及其他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大型【建设工程; — :  《   (《十一)贮存、处【。置放射性《物质的建《。设工程; 】     —(十二)《活动断裂《带两侧300—米,范围:内新建的厂矿—企业及住宅》小区、商业》。网点等建设工程; !    】 (:。。十三)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分界线!两侧8公里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    — (:十,四)国家或者自治区!地,震管理部《门与发展《和改革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的其它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 ? ? 第?六条下列地区必须】。进行地震小区划 】。    】 (一)位于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区?和旗县?区,。政府所在地》城镇; 《  —   ?(二)占地范围较大!、,跨着:不同工程地质—。条件的区域的大【型厂:矿企业; —     (!三)县级以上新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城】镇规划区; — ?    》 (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地区 【 第—七条本办《法第五、第六条规】定以:外的一?般,的,工,。业和民用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和已建》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与加固?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第八条?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列》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    】。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向市地震》局,填报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申请?登记表 】    《 市地?震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申!请,登,。记,。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等级并以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书通!知,建设单位《。 《 第九《条建设单《位按照地震管理【部门确?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等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     【。地震安全性评价所】需费用列入工程【建设预算《 , 《。     建—设单位必《须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市地震—。管理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地—震安全性评价承担】单位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 》 第?十条外埠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在本市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必须《向市地?震管理部《门备案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第十一条对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立项、规《划审批时《应当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没有地震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书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不》得,办理批准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 — 第十三条地】震管理部门对—尚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进行检《查鉴定 【     已经】建成的下列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    (一)属】于,重大建设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 ! : ,  :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物、构筑物【; —。     (三)】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 ! 《   ? (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学校—、医院、《商场、?交通枢纽、公共文】化,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市地震》。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