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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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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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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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呼和浩特【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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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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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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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使用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对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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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根据建设《工程场地《及,。。周围的地震活动【、地震地质环境【和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按照工【程类型、性》质、重要性确—定与工程规划、设】。计所需的有关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动参数和基础—资料其主《要内容包《括地震危险性分析、!。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地震小区【划、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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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地震小区》划是指对《不能直接采用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标?准进:。行抗震设防》的地区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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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地震《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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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接受上级地震【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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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和改革、经济、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工商、水务!、,交通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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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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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机关办公【。楼、:公安、?消防调度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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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路、铁路《上长度大于500】米的多?孔桥或者跨》度大于1《。00:米,的单孔?桥梁长度《大于1000—米的隧道城市主干】道立交桥工程高【架公路?、铁路和地下铁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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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级以上的电视发【射塔、广《播电:视中心、地球卫星站!、国际?通信发射(接—收)塔、主机房【电信和邮政》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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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铁路车站的—候,。车楼机场《的候机?楼、航管楼》、大型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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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单,机容量3《00兆瓦及》以上或者规划容量】800兆《瓦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500千】伏及:以上的?变,电站和22》0千伏的重》要变:电站电力调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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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坚硬、中硬—场地上8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中软、软!弱场地上《6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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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500床》位以上的《医院6?000个座位以上】的大:型体育馆8》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学校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人员活动集!。中的多层大型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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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国家【粮,食储备库城市供水】、,。供气:、供电、交通调度控!制,中心及主《干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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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生产和【贮存易燃、剧毒、】强腐蚀性产品—的,。建,设工程?及设施研究、中试】生产、存《放剧毒生物制品和】。天然:人工细菌、病菌【的较大?型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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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水库、城市上游】的挡水建筑、—防,。。护堤工程、》污水处理《工程以?及其他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大型!。。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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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贮存:。、处置放射性物质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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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活动断》裂带两侧《300米范围内【新建的厂矿企—业及住宅小区、【商业网点等建设工】程,;
【 (十三【)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分界线两》侧8公里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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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国家—或者自治区地震【管理部门与发—展和改革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的其它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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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下列地区必—。须进行地震小—。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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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于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区和?旗县区政府所在【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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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占地范?围较大、《跨着:不同工程地质条件】的区域?的,大型厂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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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县—级以上新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城镇规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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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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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本?办法第五、第六条】规定以?。外的:一般的工《业和:民用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和已建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与加固《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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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列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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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向市地震局填报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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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地—震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申》请登记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等级—并以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书通知建设!单,位
第】九条建设单位—按照地震《管理部门《确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等—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 地震安—全,性评价所需费用列】入工程建设预算
】
【 建设单》位必须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市—地震管理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地,震安全性评价—承担单位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
!第十条外埠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在本市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必【须向市地震管—理,部门备案《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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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对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立项、规划—审批时应当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没有地震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书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不得办【理批准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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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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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地—震管理?部门对尚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进行检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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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建成的下】列,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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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属于重?。大建设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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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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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
! (: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学校、医院【、商:场、交通枢纽、【公共文化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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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市:地震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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