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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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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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 现将呼和浩】特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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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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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使【用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对?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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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根据建设》工程场地及周围【的地震活《。动、地震《地质:环境和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按照工程类型、!性质、重要》性确定与工程规划、!设计所需的有关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动?参数:和,基础资料其主—要内容包括地—震,。危险性分析》、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地:震小区划《、,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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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地震小区划是指!对不能直接》采用:。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标准进《行抗震设防的地【区,。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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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地震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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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接受上级地震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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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经济、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工》商、水务《、,交通: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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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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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机关办》公楼、公安、消防】调度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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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路、铁路《上,。长,度大于500米的多!孔桥或者跨》度大于1《0,0米的单《孔,桥梁长度大》于1000米的隧道!城市:主干道立交桥工【程高架公路、铁【路和地下铁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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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市级以上的电】视发射?塔、广?播电视中心、—地球卫?星站、国际通信发】射,(接收)塔、主机】房电信?和邮政枢《纽;
】 , (《四):铁路:车站的?候车楼机《场的:候机楼、《航管楼、大》型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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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单机容?量300兆瓦及以】上或者规划容—量800兆瓦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500千》伏及以上的变—电站和220千【伏的重要变电站【电力调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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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坚?。硬、中硬场地上【8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中软、软弱】场地上6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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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50【0床位以上的医【院6000》个座位?以上的?大型体育馆8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学校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人员活《动集中的多层大型】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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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国家粮食储》备库城市供水、供气!、供电、交通调【度控制中心及主【干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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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生产和?贮存易燃、》剧毒、?。强腐:蚀,。性产品的建设—工程及设施》研究、中试生产、存!放剧毒?生物制品《。和天然人工细菌、病!菌的较大型》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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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水库、城市上游!的挡水建《筑、防?。护堤工程、污水处】理工程以及其他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大】型,建设:工程;
! 《(十:一)贮存、处置放射!。性物质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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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活动断裂带两【侧300米范围内新!建的:厂矿企业及住宅小】区、:商业网点等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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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三)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分界线两侧8公!里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
》 ?(十四)国家—或者自治《区地震管理部门与发!展和改革《。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的其它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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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下,列地区必《须进行地震小区【划
! (一)位—。于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区和旗县区政府所在!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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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占地】范围较大、跨着不】。同工程地《质条件?的区域的大型厂矿】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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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县【级以上新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城】镇规: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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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地【区
第七!条,本办法第五、第六条!规定以外的一—般的工业和民—。用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和已!建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与加固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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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列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向市地震局填报】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申请登】记表
】 《市地震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申请登《记,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等级并以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书通知?建设单位《
第九】条建设单位按照地】震管理部门确—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等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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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安全性评《价所需费用列入【。工程建设《预算:
【 建设单位必须!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市地震管理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地震安全性评价承】担单位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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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外埠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在本市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必须向市《地震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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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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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对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立项、规《。划审批时应当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没有地震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书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不得办理【批准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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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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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地震管理部门对【尚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进行检》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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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经建成的【下列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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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属于!。重大建设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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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物、?构筑:。物;:
】 (三)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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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学校?、医院?、商场、《。交通枢纽《、公共文化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市地【震,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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