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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呼和浩特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 呼政发〔201!0〕 70号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 ,     呼和浩特!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8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二○一○年—。九月二日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完善城市》整体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实现“一核双【。圈一体化《”战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 】   》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改造是指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化要求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 ,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应,当以:改善城中村综合环境!完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为目的》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及投资者的利!益 《 第五】条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村改领】。导小组)作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四区政府和—市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经》贸、: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土地收储、房管、!公安、?法,院、民政、教育、】。卫,生、社保、法制【。、农牧、林业、【拆,迁等相关部门—。组成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中村改造管—理工作 【     领—导小组?下设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村改办公室)!作为城中村改造【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本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四区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接受】村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业务上接受—村改办公室的指【导 ? 第七!条城:中,村改造应坚持以下】原则 ? ,     (一!)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 《。 :     (二)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 !     —(三)统一规划、整!体,改造:。、,分期实施、》完善功能《; —    (四)依】法、:公开、透明 【。 第二章 规划【计划 第八【条村:改办公室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政府批准 —     城】中村改?造以行政村为—单位实施进行整村整!建制改造;有条件】。实,施多:个行政村合并改【造的由村改领—导小组决定》合并改造;改—造区域涉及旧城区】的应一并《进行规划不》留死角? 》    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须按法定程!序重新报批 — ?。 第九条】城中村改造实—行计划?管理:全市统?一计划分期实施由】内向外逐步推进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优先》改造 》 , 》第十:条,市四区政府根据全市!城,中村改造计》划制定本辖区—。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报村改办公】室汇总经村》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市政府批准实施 】 第三章 方案制!定 第》十一:条城:中村改造方案由市】四区政府组织编制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整村整建制改造改!造方案应满足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区,域城市功能的—要求统筹考虑—村民安置、环—。境风貌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 》 第十二条城】中村改造《方案:应当包括改》造范围现状、投【资规:模、清?。产核:资、村集体改制【与村民身份》转换、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含村?民加:入社保)、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 — : , 第十三条城!中村改造《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区政府报》村,改办公室初审经村】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市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四条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原程序重新报—批 第四章【 改制 第十五!条城中?村改制是指由原【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改为社【区居委?会组织?形式   !  城中村改制应】当坚持?户籍:制度、管理》体制、?经济组织形式和土地!。性质同步转变的【原,则 :。 》 , ,。 第十六条》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其村?民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城镇居民 》。 【 第十七条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其集体土—地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国有土!。地 【 第十八—条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应当】依法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结果!应当:公示并?经村民会议确认【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监督 】 : :第十:九,条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清产核?资,。结果自行《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和组建【新经济组织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 第二十!。。。。条城中村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后享受城市居民待!遇,统一纳入城市就业】管理范围因城中【村改造而增加的就】。业岗位应当优—先用于安排》原村民 ! : 第二十一》条城中村改》。制后原村《民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原?村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第二十二条】城中村改制后其【原有的基础设—施纳入市《政统一管理范—围 第五章【 拆迁安置 — 第二十三条【。按,照“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村民?回迁房建设项目原则!上先行单独选址规】划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旧村未拆除】的改造范围内—其他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 ? 第二十四!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由所在地的区政府】会同: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村改办!。公室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二十五【。条城中?村,。改,造,实施主体为项—目所在地《的区政府区》政府作为拆迁人应】依法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 【。 : : 第二十六》条城中?村改:造实施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城中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对被《拆迁人实行补—偿安置?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     【实施行政强》制,拆迁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 【 第二十七》条城中村改造资金由!城中村?改,造,投资人根据改造进】度分期汇入》市政府确定的市收】储中心资金专—用账户根《据不同用途和整理】。进度分项列支据【实拨付城中村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 第六章 土地】利用 》第二十八条城中村改!造土地利用实行计划!管理城中《村改造土地储—备纳入全市土地【利用年度《储备计?划;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纳》入全市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计《划, 】 第二十九》条城中?村改:造后土地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属:公共设施用地的以划!拨方式供地》。属经营?性用地及《安置村民生活用【地的以出让方式【供地村民回迁房产】权为普通商》品房产权 ! 第三十【条实施改《造的城中村》范围:内涉及国有土地的根!。据,城中村改造规划要求!。由市土地《收储中心《依法收购或置—换用于城中》村改造 第【七章 政策》措施 第三十】一条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优《先安排城中》村改造?项目其?中首先安排回迁房用!地对农?转非指标《的需:求并且?在土地征收报批【工作中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优【先办理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手【续 ? 第】三十二条全市土地】出让计划中优先安排!列入计划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供—。应重点保障回迁【房用地?供应回迁房用地出让!起始:交易价按成本加政】府必收费用》确定 ? 《 , 第三十三【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出:让收入净收》益部分市、》区两级政府按照3】∶7的比例》进行:分配市政府分配部分!优先用于下阶—段,城中:。村,的改造滚动发展逐步!提高自主《整理比?。例;市四区政—府,分配部分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第《三十:四条城中《村改造回迁房建【设项目税《费,征收减免政》策参照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监督管理 【 第》三十五条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除市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以外城中村内—停止一切与》城,中村整?体改造无《关的单项建设活【动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    区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城中村一切】建设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制止辖?区范围内《任,何形式的《违法建设《行为 【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为城—中村:改造提供治》安,保障对于《阻碍改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七条城【中村改造实施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未按!照改造方案进行城】中村改造或者—擅自:改,变改造?方案的?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 第—三十八条城中村改】。造实:施主体在《实施:改造过程中应当【文明守法弄虚—作假侵?占、私?分和破坏《农村集体资产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三十九条》城中:村改造管理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 ? 第四十条在实施!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违?反土地、建设、规划!、财税?、城市拆《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 第九章 附则 】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对?城中村改造工作未】作,规定的依照国家、】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四十二条》旧城区改造和中心】城区范围以外—的城中村改》造参照本办法执【行 —。 ,。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解释 》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