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