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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业务用!房和行?政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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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 业务?用房按履《行疾病?。预,防控:制基本职责和专业领!域发展需要包—括急(慢)性传染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免疫预—防、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环!境、职业、放射、食!品营养、学校卫【生,。等):、健:康教育?与促进?、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科研与质量管【理、医学教》育、图书与信息、】学术交流等用房其建!。设规模应《。根据完成基》本业务?工作任务的实际【需要:确定:建,筑设:计应:满足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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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由—于一部?分业:务科室的工作—有实验?、业务等《多项:。内容:业,务,用房和相关实—验用房的相对靠【近有利于便捷的工】作联系?
4.】3.3? 本条是对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设置作?出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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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本条是—对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人员消】毒设施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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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行!政用房建设规模参】。照国家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确定其功能!应能满足《疾控工作与》管理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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